第102章:王所長犯了驢脾氣(2 / 2)

——圍觀群眾異口同聲地稱大華方麵的人不但先出口不遜,而且是他們先動的手!

可上麵打過招呼,這些人是縣裏請來的“重要”客人!

再看這邊,更不好弄了,帶頭的是縣局一把手的兒子。

這事實在是難辦呐。

帶隊過來的所長王四喜一邊打電話請示,一邊命令手下:“全都帶到所裏去!”

小白臉一隻眼睛青腫著,看到了一邊的秦之劍:“他也動手了,也得把他帶走!”

看秦之劍被帶上了警車,何紅梅也跟了過去。

離城關派出所比較近,好些看熱鬧的群眾紛紛擾擾地嚷著跟了去:

憑什麼這些人罵我們文遠窮山惡水還是刁民?

……

看著跟了十幾個“證人”,王四喜直牙疼。

彭局長來了,聽了王四喜的報告,也是一臉為難,先不說誰對誰錯,這中間涉及到彭偉,就讓他很難做。

對方這些人是常務副縣長通過江城韓副市長請來的重要客人,旨在遊說對方在文遠建一個分廠。

“下級服從上級,個體服從大局”的組織原則彭國安還是有的。

一邊安排給所有人做筆錄、采集證人證言。

彭局長又打通了吳副縣長的電話……

很快,吳副縣長親自趕來了,上來對著王所長就是一通熊:“王四喜,你這個所長還能不能幹了?這麼重要的客人,竟然在你的轄區被打成這個樣子!”

王四喜辯解:“吳副縣長,情況是這樣的……”

但被副縣長粗暴打斷:“第一,對方遠來是客,而且是我們的投資商代表,光天化日之下居然被打了,這要是傳出去,我們的招商工作還怎麼做?

我們的營商環境如此惡劣嗎?

我希望這件事從重從快處理,不管是涉及到誰,絕對不能姑息!”

吳有順一番話下來,惹得王四喜也來了脾氣:“吳副縣長,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指導,我所會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指導員許成才在旁邊拉他:“老王,你不要意氣用事!”

王四喜一把甩開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立警為公,執法必嚴’的警訓難道你忘了!”

當即下令:“大華人員涉嫌尋釁滋事並率先動手,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以行政拘留七天,彭偉等四人形成互毆,拘留三天……”

這下輪到彭國安和吳有順都傻了,後麵不好辦了,王四喜這貨犯了驢脾氣!

但從處理依據上,兩個上級卻又挑不出來毛病。

吳有順氣得嘴唇都是抖的:“你……你……你……你要對這件嚴重的事件負責任!”摔門走了。

文遠縣迎賓館,縣長高鬆山和書記李洪海正陪大華造紙廠一個姓廖的副總和他們的辦公室主任吃飯,聽到吳有順的報告,覺得腦袋都大了一圈。

這是什麼事啊!

接下來可怎麼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