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趙如詩演技爆發了!(1 / 2)

王潮錄完歌,見劉天仙不說話。

便走過去,握住她的小手。

輕聲問道:

“發什麼呆?”

“啊?”劉天仙猛然驚醒,衝過來抱住王潮,激動喊道,

“老公,這歌太棒了!你好厲害!”

“還可以吧。”王潮微微一笑。

被美女誇獎,心情總是會很愉悅。

王潮也不例外。

不過,此時,他更多的是感慨。

好多人說,

這首歌,是金屬四大神曲。

其實,它不見得是流金之王邦喬維最好的歌。

不過,樂壇就是這樣。

往往一個歌手,最好的歌,不一定就是最火的。

作為世界上最成功的樂隊之一,

邦喬維也不可避免。

不過,這首歌,確實是華國一代人最熟悉的一首。

現在的樂壇,和以前不同。

以前的信息傳播速度慢。

人們都是通過現場,電視,唱片了解音樂。

音樂人往往需要好多年的沉澱,

才能厚積薄發。

那個年代,一個搖滾樂隊,

賣了1.3億張唱片。

那個含金量,真的非常恐怖。

那個年代,歌手不斷專心寫歌。

還可以發家致富。

這個年代不行了,看著多少萬人聽。

其實,很多歌手,都窮得叮咣響。

尤其是那些認真做音樂的。

現在,都是速食文化。

歌曲被名氣流量,外殼包裝,及輿論評判綁架。

小說,影視之類,也都差不多。

所以,王潮才會拍商業片。

拍爛俗的漫威超英片。

其實,他自己都常覺得,拍的都不叫真正電影。

跟X片,其實內核沒有多大區別。

都是為了爽。

爽就完了。

要什麼邏輯,要什麼內涵?

他本來就沒追求。

說白了,就是為了錢和女人。

成年人嘛,往往都喜歡用高大上的東西,

掩飾赤果果的需求。

所以,除非現實需要,

王潮不願意唱歌。

為什麼?

不賺錢唄!

現實都是叫好的不叫座。

叫座的,都是口水。

那特麼還不如拍電影。

都是口水,

還不如選個收益高,收益廣的。

見王潮不說話,劉天仙問:

“想什麼呢?”

“沒什麼……得問凱迪要個好價錢了。”

“那我給你錄的這麼好,有沒有獎勵?”

“多給幾個億?”王潮悄悄在她耳邊問。

“討厭!”

劉天仙微紅著臉,擰了他一把。

說歸說,一點兒不生氣。

看起來,還很是高興。

王潮捏捏她的小手。

“以後有合適的歌,還要讓你唱。”

“什麼時候?”

“合適的時候。”

“……”劉天仙眼皮抽抽,“跟沒說一樣。”

“隻要你有需要,就算。”王潮笑道。

“你說的,是唱歌嗎?”劉天仙吃吃笑道。

“都一樣。”

“好吧!”劉天仙抿嘴一笑,“我都喜歡。”

王潮笑著摸摸她的臉龐。

然後,趕緊開始錄下一首歌。

給微博之夜唱的,

就是前世那首《孤勇者》。

王潮其實完全談不上喜歡這首歌。

但是,不妨礙喜歡的人眾多。

那就行。

以前的時代,歌曲是口糧。

讓聽眾吃到精神充沛。

現在的時代,歌曲是衣服。

讓演唱者更加耀眼奪目。

不求溫飽。

隻求流量和名氣。

環境合適,那效果就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