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進中一街17號後,沒多久林煙便和平房裏的人混得熟悉起來,其實整個平房裏住的十多人中,除田螺外,全是雲陽的老鄉。廳房相連的裏屋住著兩對夫婦和一個青年,兩對夫婦中就有他最初搬來時認識的張姐,張姐的男人姓洪,在家是老大,因而大夥都管他叫洪大哥。
洪老大叫洪坤,四十來歲,他皮膚較黑,一米七五左右,很壯實。開始時,林煙有點不明白,他為何這麼大年齡了才取老婆,後來逐漸從他老婆身上掏出了他的故事來。
原來洪坤十二歲時,父親就死了,他母親在他父親死後不久就另嫁,並狠心地拋下他和他八歲的弟弟,也就是說,十二歲的他不單隻開始了自己的獨立生活,還得照顧弟弟,可以想見到那份艱難!
那時,土地還沒包產到戶,做集體,他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能掙多少工分呢?男勞動力是十分,女勞動力是八分,他幹一天隻有六分,就是六分還是隊長同情他給的,那些年在他的記憶之中,兩兄弟都隻有一個字——餓!
洪坤十五歲那年,誤入歧途,學會了扒錢技術,於是他長期往返於縣城到各鄉鎮的客車上,偶爾也會失手被抓,挨上一頓飽打,但他倆兄弟肚子挨餓的日子少了許多。後來,他弟弟洪宇十四歲時也加入了這一行業,兩兄弟一起,頗混了點名頭,特別是他弟弟,個子比他還高還壯,性格十分急躁,打架又拚命,因而,許多人都不敢召惹。他倆兄弟都有一些真功夫,他家門前有三棵比大碗還粗的樹被他倆早上練拳頭時給打死了,足見他們下的苦功!
他們在家時名聲不好,所以取不到老婆,前幾年時,搞嚴打,他弟弟因打架被抓了,經審判,要坐五年牢,本來那次打架也有洪坤,他逃得快,躲過了,但他從此不敢再呆在家裏,便來到了珠海打工。來到珠海後,在他表弟李大平的幫助下,進了李大平幹的那家食品廠,從此改邪歸正,並認識了張姐。
“我蠻喜歡洪坤的!別看他不識字,是個粗人,可對我很好!別說打我,罵我都還沒有過,處處都尊重著我。林煙,你別看我寫不出你那樣的文章,但我讀得懂,我上過一年半高中呢!”每到沒事時,洪坤還沒下班,張姐就會給林煙講起洪坤的事來。
“張姐,你是謙虛吧!你上過一年半高中,我也隻讀了兩年高中,差不多的呢!”
“林煙,不是我謙虛,我的確沒你那能耐!你在這方麵有天賦,在那個啥子比賽還獲了獎,了不得!”
“華夏中學生首屆作文大獎賽。”林煙對張姐的話作了個補充,“那個比賽也沒什麼,就一個作文大賽嘛!”
“很不錯啊,那可是全國性的!再說,你前段時間不是在珠海一家報社發了文章的嗎?肯定有實力才行!”張姐說完這些,望著林煙笑了笑,便往裏屋走去。
望著她的背影,聽了她關於洪坤的這些故事,林煙對洪坤在心裏多了幾分敬意,雖然自己平生也恨扒手,但洪坤人生的艱難令人唏噓,現在的改邪歸正也令人欣慰。
裏麵住的青年就是李大平,他住裏麵真有點讓林煙不明白,這咋方便呢?原來,以前洪坤還沒認識張姐前,他兩表兄睡一張床,洪坤認識張姐並住到一起後,就在裏屋曾加了一張床。李大平原本準備搬到外邊來,但田螺不肯,再加上李大平上的是夜班,相互並無多少不便,於是仍住在裏麵。至於那一對婦夫,是洪坤的老鄉,原來在老家時,他父母對洪坤有恩,所以他們出來時,洪坤盡全力相幫,就安排在一個房裏睡,他倆口子原打算進了廠掙到錢後再去租房,但時日一久,住習慣了,就不願意搬走。
有時,碰上節假日,各自炒上一兩個菜,再出點錢買上一瓶燒酒,大家夥圍在一起,吃喝著熱鬧,熱鬧到高興時,便會有人問,“洪大哥,你們裏麵那樣住著方便嗎?晚上時,怎麼幹那事啊?”
“又咋個不好幹呢?”洪坤喝了一口酒後,又夾一筷子菜放進嘴裏,邊嚼邊說,“都有老婆,又都是那麼一回事,你幹你的,我幹我的!”
“肯定不方便?張姐,很舒服時你有像錄像中放出的那些女人一樣的叫聲嗎?啊,哦——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