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請放棄那些和愛情無關的條件(1 / 1)

當我們經曆了懵懂的初戀,才知道光有感覺是不夠的,於是我們不再單純了;當我們經曆了刻骨銘心的第二次戀愛,我們懂得了光有愛是不夠的,物質是最起碼的保障;當我們談過了第三次平平淡淡的戀愛;我們發現早已沒了當初的激情存在。是什麼導致了我們離愛情越來越遠呢?因為我們附加給愛情太多太多的“累贅”。請放棄那些和愛情無關的條件吧,還原它的本色,才能真正享受到快樂。

網絡上流行這樣一個小故事:

30歲大齡女青年雯雯說:我一直想找一個理想的男友。5歲時,我喜歡自己的鄰家大哥哥強強,他不像別的小男孩一樣成天邋邋遢遢的,總是被父母打扮的幹幹淨淨,最主要的是,當他有兩個橘子的時候,他會把那個大的給我吃。可現在當我再遇到他時,他身邊有一個5歲的女孩叫他爸爸了。

15歲,當我對愛情懵懵懂懂的時候,正兒八經地開始了我的初戀。他是我的高中同學,我們每天一起上學放學,盡管老師向家長打了無數次小報告,我的爸爸揚言要跟那個小夥子來場“火拚”,也沒能分開我們在一起的心。就這樣我們一起努力奮鬥到了高考的日子,可現實就是如此,像所有畢業未果的小情侶一樣,他出了國,我們的愛情就這樣沒了。

22歲,我變得聰明多了,想找個“四有新人”,就是有型有款有車有房,或者幹脆說就是李澤楷那樣的,但我知道那樣的不是給我準備的,於是我降低要求想嫁個小有錢人。他還沒有大錢呢,就開始花了心,結果證明,受傷的還是女人。

26歲,我終於定下心來想找個知冷知熱的男人過日子,畢竟凡人多是柴米夫妻,但這也難!我遇見的男人好像不是跟錢有仇就是愛錢如命,要麼是怕貨幣突然貶值,想趕快把錢花出去,要麼就是一隻鐵公雞,一毛不拔,恨不得還從你身上大撈一筆,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28歲,我理想的男友條件一直在降低標準,卻仍獨守空閨!我媽媽說我這人太挑剔,我說我這是追求完美,和挑剔是兩回事。

30歲,我的嫁人條件簡單得和5歲一樣,我希望有個像強強的男生,如果手裏有兩個橘子,他會把那個大的給我吃;如果我愛吃,他就全給我;如果我嫌剝皮費事,他就替我剝;如果我嫌吃費事,他就拿去榨成果汁。這種男人具備一顆平凡愛人的心,這就足夠了!若得此君,夫複何求!

其實愛情很簡單,它與那些外在的條件都沒有關係。比如,小的時候,我們對另一半的要求常常是很具體的,身高多少,會唱歌,不能戴眼鏡等等。然而,長大後卻發現自己身邊的姐妹,常常是最討厭小個子男人,嫁個老公一米六五;最討厭南方口音的男人,結果嫁了個福建老公,她們同樣生活得很幸福。

就像網上有一段話說得特別好:如果你有100萬,那麼請買套房吧,收藏我們的愛情;如果你有10萬塊,那麼請買輛車吧,驅動我們的愛情;如果你有1萬塊,那麼請買枚鑽戒吧,見證我們的愛情;如果你有0.01萬,那麼去準備一頓燭光晚餐吧,浪漫我們的愛情;當然,如果你隻有0.0001萬,那麼也不要緊,就買瓶水好了,澆灌我們的愛情……

可是,像這樣單純的愛情,現如今的女人又有幾個能做到呢?沒錯,現在是一個物欲縱橫的年代,沒有物質的生活是無法繼續的,沒有物質的愛情也是終究要破滅的。但是,如果女人開口閉口都是錢,30歲還堅守著非金城武、劉德華這樣才貌雙全的好男人不嫁的擇偶標準,注定是看不到幸福的。

所以,30歲的女人,放棄你們那高標準的眼光吧,沒有帥氣的外形,也許他體貼入微;沒有腰纏萬貫的財富,也許他寵你如命。也隻有體貼、懂你、疼你的男人才值得你去嫁,隻有最簡單的想法才能擁有最純粹的愛情,其他的一切在愛情麵前都是“浮雲”。女人隻有懂得為愛情減壓,才能真正擁有屬於你的幸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