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嶽律師:“家庭醫生。
兩人借著家庭醫生上門看病的時候暗中款曲。
我有視頻。”
莊寧知道,如果是真的苟且視頻,對方律師早就拿出來了。
莊寧氣定神閑地看大屏幕上的所謂出軌視頻。
視頻中的家庭醫生的確和裴佩有肢體接觸。
但那是把脈和正常的詢問病情。
莊寧笑,“中醫診病講究的就是望聞問切。
你別告訴我,隻要是把脈就算是苟且。
據我了解,懸絲診脈已經失傳了。
我將懸絲診脈這個詞送給對方辯護律師,因為這個詞後來還有一個引申義。
那就是用來形容沒有確實證據就主觀臆斷。”
烏嶽律師狡辯,“這隻是視頻的一部分,你能證明視頻沒拍到的內容就沒有問題嗎?
你能證明裴佩和家庭醫生真的清清白白嗎?”
莊寧挑眉,“這個不需要我來證明。
我無法證明我的當事人沒有做過的事。
證有容易,證無難。
請問對方律師,今天早上吃了什麼早點?”
烏嶽律師:“這和案子有什麼關係?”
莊寧說:“有關係。”
烏嶽律師:“煎蛋牛奶。”
莊寧說:“請拿出證據證明你沒有吃油條。”
烏嶽律師臉紅,向法官提出抗議。
法官讓莊寧回到案子中,不要問和案子沒有關係的問題。
莊寧清清嗓子,正色道:“一個人無法證明自己沒有做過的事。
我能做的,就是你舉證,我辯駁。
還是那句話,跟誰?在哪?什麼時間?有無開房證據,視頻監控,聊天記錄?
你拿出來,我會告訴你,我的當事人那個時間段在幹嘛,我會找出證據駁斥。
提醒一下對方律師。
不要因為處於劣勢就亂拋證據。那是不專業的行為。
我有幾份證據,倒是可以充分證明,烏嶽與其他女子的婚外情,出軌行為。
這是烏嶽與該女子的聊天記錄,轉賬記錄。
這是烏嶽用夫妻共同財產贈與該女子的三處房產。
這是該女子生產時烏嶽以孩子父親的名義簽的手術同意書。
這是烏嶽以父親名義為孩子購買保險的保險單複印件。
這些照片是烏嶽和該女子以及孩子的‘親子時間。’
這幾個視頻是烏嶽和該女子非法同居期間,物業監控拍下的,電梯中二人之親密行為。
這段錄音是鄰居以為烏嶽和該女子為夫妻的證言證詞。
是烏嶽和該女子非法同居有事實婚姻的證據。
這份DNA鑒定報告,是烏嶽和非婚生兒子的。
顯示烏嶽是該孩子的生物學父親。”
烏嶽坐不住了,推開自己律師,指著莊寧氣急敗壞地質問:“你們是怎麼拿到這些的?
是不是那個警察幫忙?
我要投訴他!我要告他!”
烏嶽律師安撫烏嶽情緒,讓他稍安勿躁。
烏嶽律師說:“警察沒有義務和權利為訴訟一方當事人取證!
尤其是動用了自己的職權拿到的證據!
這是嚴重的違法亂紀,我的當事人可以起訴他!”
莊寧沒接他的話,幹脆利落地反駁,“你說的是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