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的行駛證、駕駛本都被燒毀,無法確定死者身份。
隻有一個線索,那就是法醫可以根據炭化屍體的屍長和體重,大致推出死者的身高體重範圍。
交管部門通過發動機號一步一步找到了車主家屬。
車主家屬正好報了失蹤。
跟車主家屬溝通死者身高體重,大致和車內發現的屍體一致,可以基本認定死者就是車主本人。
就在車輛拉回去進一步檢查的時候,交管部門的同誌發現了匪夷所思的地方,車子燒毀最嚴重的地方居然是駕駛座位。
這時候消防救援大隊的同誌參與調查,意見和交管部門一致,並出具了《火災事故認定書》,第一次起火點位於汽車車內駕駛座座位處。
死者妻子不同意這樣的認定,一口咬定是車子質量出現問題,發生了車輛自燃,導致他老公被燒死。
死者妻子要找車輛廠家進行賠償。
車輛廠家以交管部門和消防大隊的認定為依據,認為是死者自己由於用火不當引發了火災,然後車子撞上了水泥防護欄,再次引發了火災。對死者妻子的賠償要求不予理睬。
雙方鬧上了法庭。
為了調查清楚真相,更多的部門來調查複核。
調查的結果對車輛廠家有利,死者家屬不服判決,又提起了上訴。
雖然是駕駛座著火,但找不到火源。
這是死者家屬死咬的一點。
不過,也是所有人都弄不清楚的一點。
死者家屬到4S店大鬧,吵鬧之中發生了肢體衝突,雙方報警。
我們警方介入,發現這起案子和一年前那起人體自燃案很像,就並入調查。”
題安問:“附近路段沒有監控嗎?”
晏琅說:“沒有監控。”
題安說:“車子著火煙霧和爆炸聲應該挺大的,沒有目擊者或者附近的居民、過往的車輛記錄嗎?”
晏琅說:“查了,沒有。
這個路段沒有監控覆蓋,車輛經過很少。附近沒有住宅區。
我們發布了目擊者征集。
至今沒有人和我們聯係。”
題安看著資料,“跟第一個死者一樣,這個死者社會關係幹淨,沒有債務債權糾紛。
死者任職於我們這兒一家知名醫藥集團,是實驗室研發中心主任。”
題安在筆記本上寫下了“醫藥集團,實驗室”幾個字。
接下來,晏琅給題安介紹了第三起案子。
“題隊,視頻你剛才已經看過了。
監控明白記錄了自燃過程,這放在全世界都是相當罕見的。
幾乎所有的自燃事件,沒有目擊者,更沒有視頻資料。
衣物殘片和身份證件,我們很快就認定了死者身份。
這是唯一一個有法醫鑒定報告的案子。”
晏琅遞給題安一份法醫鑒定報告。
皮膚燒傷,呈黃褐色皮革樣化,有生活反應。
眼部有睫毛征候和鵝爪改變。
呼吸道有熱作用呼吸道綜合症。
血液中有高濃度HbCO。
拳鬥姿勢。
胸腹腔破裂,部分器官脫出、露出體表。
部分內髒燒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