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犯罪心理學(1 / 2)

題安說:“還有一點,也是之前的案卷中沒有提到的。

我認為凶手每次開槍的角度距離位置,都在慢慢調整。

他在學習,他在完善他的流程和手法。

也許他見過殺人,他在模仿殺人,他想一槍精準命中受害者腦幹。

他經過了四次的練習。

他在練習當一名合格的劊子手。”

趙耀說:“他把殺人當成了一項事業。

這個事業讓他熱血沸騰。

被害人在他心裏不是人,而是殉道的物件或者標誌。

他這樣的人,即使因為種種原因無法殺人,也會千方百計地教唆或誘導別人殺人。

但他需要那個人經過訓練,要和他一樣將殺人當信仰。

總有一天,會有另一個和他作案方式相同的殺手再出現。

另外,剛才你提到凶手作案時的儀式感,這種儀式感可以表現為,他在正義化、合理化自己的殺戮行為。

也就是說,他不是因為扭曲的正義感而殺人,而是有殺人衝動,然後用正義感來做幌子。”

題安說:“二者在凶手的犯罪心理上有著明顯的不同。”

趙耀說:“凶手犯罪衝動心理的形成時間不同。

雖然都與個人經曆有關。

因為過度的正義感形成的殺人衝動,與殺人前不久的經曆有關。

而因為本身有了殺人衝動將自己的殺人行為正義化,則與早年的個人經曆有關。”

歐陽台說:“那就是早早形成反社會人格,還是殺人前形成反社會人格的區別對吧?”

趙耀說:“對。”

題安說:“趙心理師的側寫十分重要。

十九年前,我們還沒有犯罪心理側寫研究,無法推測犯罪嫌疑人作案時的心理狀態,無法辨別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特征,無法追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痕跡。

偵查一直圍繞著死者的社會關係,非法製造槍支彈藥的嫌疑人,尋找目擊證人不停打轉。

因為案件和作案,受害人和凶手之間,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常規的偵查手段對付這種案件就有點力不從心。

大家在案件材料可以看出來,十九年前偵查到後期,其實是走入了死胡同和死循環。

走不出情殺,財殺和仇殺的心理動機的框架。

十幾年前的偵查一直是利用物質痕跡推理心理痕跡。

當物質痕跡上一無所獲的時候,就無計可施。

舊案重偵,我們就要從心理痕跡入手,反證物質痕跡。

在趙耀心理師的幫助下,識別提取犯罪現場的犯罪心理痕跡,運用犯罪心理學對其分析和推測,刻畫犯罪嫌疑人的特點和行為特征。

現在請大家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

眾人各抒己見。

題安說:“好,那麼現在請趙耀心理師做總結和甄別。”

趙耀做總結,“心理側寫的結果就是,第一,單人作案。

第二,凶手為男性,現在年齡在50歲以上。

第三,作案時間都在晚上,排除晚上不容易被人發現的因素,很可能白天他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這份工作可以讓他不違和地進入受害人的工作單位和家裏,利於他觀察受害人的作息時間和行為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