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陽光刺著我,我睜開了睡腫的眼睛,到洗手間洗了洗臉。走下樓,跟我的小王打著招呼“今天也要乖乖的”
今天就要實行我的計劃了,我找什麼東西做標記呢?油漆?哪有那麼多油漆,這個想法被我立馬否決掉了,我們這個鎮,現在什麼最多呢?對了,僵屍。我把大街上的僵屍,一個個抬過來,抬過去,從鎮口那裏筆直地排著,把僵屍一個接一個放著,一直接到校門口。雖然有點費勁,但這樣做成效最大。
抬了一上午,也值抬了50多米的路標。而且僵屍也不夠,我得去找僵屍,在用車運過來。
我背起我的雙刀,開著那以接近報廢的車,到處尋找著僵屍。
哇!~。。這有好多啊~。。我打開了車門,用手放在嘴邊,使勁地一吹,發出清脆的響聲,僵屍也都往我這邊看。時間的推移,僵屍也越來越惡心。他們不僅身體腐爛,內髒外露,而且還有臭味。我屏住了呼吸,向他們衝去,一個橫掃,頓時僵屍屍首分離,而且我也沒有絲毫害怕,反而覺得很刺激,我用力地一跳,踩到了僵屍的臉上,往下用力,我的鞋踩破了僵屍的腦殼,可能因為他們腐爛很久,大腦也很脆弱,用刀直插著,刀從僵屍腦的一邊傳到另一邊,僵屍倒在了地上,我用腳按住僵屍的頭把刀拔了出來。
幹掉了二十來個僵屍,又能做40多米的路標了,但這運回去就成了難題。
我靈機一動,向旁邊的零件店跑去,我從裏麵找到了幾捆繩子,我用繩子綁著僵屍,然後,係在車的後麵,我上了車,踩足了油門,車緩慢地行駛著,我拖著僵屍,回到鎮口,繼續做著路標。
但願,會有人來。要不我的努力就全廢了,不過,也要給那些僵屍道個歉,被我這樣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