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遷上任後首個改革措施,就是仿照實行了兩年多的京官製度給全國所有官吏加薪,增加待遇,所有薪資不再發實物,而是一律發最新印製的紙鈔。
紙鈔麵額為一文、五文、十文、二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一千文,一千文等於一貫,為最大麵額。
為了解決新鈔濫發的問題,規定新鈔以朝廷下一年度賦稅為錨定物,發行數額不得超過預計賦稅總額。
新鈔發行的同時,廢止已經發行了一百多年的大明通行寶鈔,這種洪武年間發行的紙鈔因為政府多放少收,沒有保證金,一路貶值到了現在已經早就沒人用了。
九種紙鈔采用曾凡設計的合成材料,用特種工藝印刷,防水防火防腐蝕耐磨損,完全杜絕仿造,比銅錢更耐用。
為了保證新鈔票的效力,同時頒布一部鈔法,成立大明中央鈔行,並將在各省各府設立分行,進行新紙鈔兌換發行工作,朝廷各部門所有對外支付將一律采用紙鈔,任何時候不得折價使用,所有士庶官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紙鈔,違者論罪處罰。
為了促進新鈔票流通,五年內使用紙鈔繳費繳稅將一律享受九折優惠,五年後全麵禁止金銀銅錢作為貨幣流通。
官員加薪和發行新鈔三個月後,新的各級官吏考核條例頒布實施,與之對應的就是皇帝大赦令。
各級官吏限期三個月內向按察使司提交自首狀,如實交代過去的輕重罪行,沒有隱瞞嚴重罪行的,一律赦免,不咎既往。
當然,罪行嚴重的,如果及時自首,如實坦白,認繳罰款,可以從輕發落或者赦免,繼續隱瞞的一律罪加三等,從重處罰。
有兩年前的京察在前,各地的官員早就有了心理準備,就等著這一天呢。
大部分的官吏的罪行都屬於潛規則式貪腐,如果是這種罪行隻要如實坦白自首,不需要交罰款,都可以獲得赦免,不過以後再犯那就要按照新條例執行了。
另外的一部分貪婪無度的官吏,無論是自首,還是企圖蒙混過關,都不可能逃過曾凡意念場的關注,當然各級督察院,按察使也不會放過這些人。
他們的家產可是後續改革啟動資金的主要來源,認罪態度好,不涉及命案的可以免除死罪,發配充軍去開始新的人生,罪行嚴重還不知悔改的,當然要嚴懲不貸,讓受欺壓的百姓看到貪官汙吏的下場。
好的製度加上有力的執行,庸才也能變成人才,貪婪自私的官吏將無處遁形,政府的執行效率會得到極大的提升。
整頓吏治半年後,大批貪腐官吏被拿下,官場風氣為之一清,也到了秋收的季節,內閣下發新的行政命令。
普查全國的人員戶口,丈量全國的土地,為後續更深入的改革做準備。
洪武三年,朱元璋下令統計各地的戶籍人口,建立了一套嚴密的戶籍製度,即戶貼製度。
戶貼上準確登記每戶的信息,包括籍貫、戶主名、戶口數、成年男丁、未成年男丁、婦女丁口,這些人員的年齡名字,以及與戶主的關係、房屋土地資產等情況,並且會有官府的令印、編號、日期和官吏的簽押,以此作為征稅和征發勞役的依據。
統計內容一式兩份,蓋有堪合印章,一份戶籍上交戶部,一份戶貼由民戶持有,戶貼上詳細記載了這戶人家的田產數量以及所應承擔的賦役額度。
戶貼製度雖然明確了每戶百姓所承擔的義務,但也是一種不動產證書,在國家初定的時期,對百姓財產也是一種承認和保護,對穩定生產起到了重要作用。
底層百姓有了戶貼之後,不僅能夠踏實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不再輕易遷徙,也可以按照戶貼上的稅賦額度來明確納稅,避免了官員中飽私囊,或納稅不均等問題。
戶帖製度執行十年後,國家逐漸穩定下來,實際統治也已經擴展到全國,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征稅,洪武十四年,朝廷開始推行黃冊製度,相比於戶帖製度,黃冊製度有了進一步的完善。
黃冊是一種全國性的戶籍冊,詳細記錄了各地戶籍信息,包括戶種、原籍、現籍、居住地、人口信息以及資產等,與黃冊配套的還有記載土地位置、大小、所有權狀況的魚鱗冊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