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一大早我就被自己的手機鈴聲吵醒。
煩死,誰他媽一大早就打電話。我罵罵咧咧的拿起床邊的手機沒好氣道:“喂,誰啊。”話剛說出口,手機那頭傳來一個十分商務的女性聲音。
“您好,請問您是王海波王先生嗎?”
我第一反應是詐騙電話,便警覺道:“你是?”
“您好王先生,我是愛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人事經理,恭喜您,您被我們公司錄用了。”
我腦袋一個激靈,興奮地從床上坐了起來。真是天助我也,投了那麼多天的求職簡曆,總算是有收獲了。
“那我什麼時候能去公司報到?”我問道。
“您不用來報到。”
“嗯?什麼意思?”
“是這樣的,王先生,您這邊錄用的是寫作崗,隻需在家完成公司布置的寫作任務就可以了。我們這邊給您提供的薪酬是八千元一個月,等下我會把電子合同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您看一下簽字發還給我就可以了,以後我們就通過郵箱聯係。”
我十分激動,八千塊啊,這麼多。由於大環境的影響,工作本身就不太好找,加上今年的畢業生特別多,想找到一份稱心如意的那可是太難了,班裏至今還有好多人沒找到工作,而找到工作的,薪酬最高也就五千多,真不知道是這公司好還是我的命好啊,剛畢業就能拿到八千塊的薪酬,對比那幾個早出晚歸找工作的室友,我可真是秦始皇摸電門—贏麻了。
我趕忙用手機登入郵箱,裏麵果然有一封剛剛發來的未讀郵件。
我迫不及待地點開,附件裏有個鏈接,我打開後赫然就是一份電子版的合同文檔,大概有七頁那麼多,我沒怎麼見過勞動合同,所以剛打開文檔,我便饒有興致的看了下去。
甲方:愛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王海波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合同期限: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為甲方下達寫作主題,乙方按時按要求完成並上傳文章,工作地點自由。
勞動報酬:甲方每月1號按時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捌仟元整。請在下方填寫完整您本人的銀行卡號及開戶行信息。
哈哈,寫寫文章就有八千塊的收入,關鍵還不用去朝九晚五的去上班,這真是太爽了。
合同看到這裏還算是正常,不過接下來的內容卻印證了那句話,天上不會掉餡餅。
懲罰機製:上傳文章必須為本人原創,所寫文章必須要達到甲方要求的目標績效標準,否則甲方會對乙方實施體罰,甲方會根據所寫文章的好壞來決定體罰的內容。
體罰?這算什麼?寫得不好大不了扣我工資不就行了,還要體罰,莫不是做做俯臥撐跑跑步?就在我疑惑的時候,下麵的內容讓我覺得這個‘體罰’應該不會這麼簡單。
注意事項:
一、不要泄露任何有關本公司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