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命14(1 / 2)

16日晚上,洪星羅被單獨關在一個監獄裏,條件比白天那間大牢房好了不少。

接下來,他又被羈押了兩天,這兩天裏他都在監獄裏,得不到一點自由。

每天真的像大頭哥說的那樣,隻有兩頓飯。

一個饅頭和一碗清水白菜。

比在大牢房好一點,至少多了一碗清水白菜。

但如此少的食物,怎麼能吃飽。

洪星羅被餓得腦殼發昏,身體無力。

身體與精神上的雙重折磨,終於在19號迎來了變化。

他見到了爸爸媽媽婆婆爺爺。

洪星羅被警察帶到隆陽縣人民法院,進行不公開審理。

現場人很少,洪星羅處於被告席,原告席是一個中年婦人。

觀眾席上,除了洪星羅一家人,隻有寥寥幾人。

李淺憶和李淺憶的媽媽也在,她們是作為證人出庭。

案件審理很順利,雙方沒有出現大的分歧,特別是原告一方,表現得很軟弱,好像無論是什麼結果,都能接受一樣。

最終,法院判定:

由於彭舉明正在進行行凶,嚴重危及李淺憶、李剛、王秀麗的人身安全,洪星羅麵對暴力犯罪,所采取的行為屬於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彭舉明死亡,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洪星羅被當庭釋放!

沒有賠償!

沒有收容教養!

洪星羅神色麻木,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出法院,怎麼回到家的。

他整個人變得不想說話,不想交流,不想溝通。

他並沒有被釋放的喜悅,內心反而有一種迷茫感,人生好像一下子失去了方向。

如果以前的人生方向是好好學習的話,現在洪星羅連學習的心,也沒有了。

再沒有什麼事,能讓他提起精神。

宛若一具行屍走肉。

回到家,家裏做了一頓豐盛的晚餐,幺爸、幺嬸、還是嬰兒的小堂弟也提前回到了家中。

洪盡天看洪星羅麵色灰敗,沒有去責怪兒子什麼。

婆婆、媽媽、幺嬸,三個女人活絡氣氛,讓整個席間不那麼壓抑。

洪星羅在家裏呆了三天,他像丟了魂似的,腦袋裏空空的,爸爸媽媽沒讓他去學校,他自己也沒提去學校,返校這件事,像是被大家忘了。

還是22號,元清沐打來電話,一家人才嚷嚷著讓洪星羅回校。

這次依舊是一身新衣服、新褲子、新鞋,洪爸騎摩托把洪星羅送到學校,再三囑咐洪星羅安分些。

洪星羅木然點頭。

他走到教室門口,大家正在上晚自習,洪星羅不敢去看同學,班主任在講台上坐著。

一聲“報告”咽在喉嚨吐不出來,洪星羅低著頭站在門口。

班主任走過來,把洪星羅拉到一邊走廊,噓寒問暖了一番,便讓洪星羅回到座位。

夏紅還告訴洪星羅,他的腳也好了,以後住寢室,不用再住老師家,免得又遇到麻煩。

回到自己座位,洪星羅敏感地發現,同學們在偷偷打量自己。

他們在傳紙條,他們在議論自己。

他們眼神躲躲閃閃,他們是在怕自己。

本來,洪星羅在九班的人緣挺好,經過走廊事件、食堂事件、白溪水庫事件、殺人事件,同學們越來越疏遠洪星羅。

行為舉止中,帶著明顯的距離感。

同桌李淺憶,傳來一張紙條。

〖謝謝你,洪星羅〗

李淺憶從未有過如此之客氣。

洪星羅沒有回,把那張紙條還給了李淺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