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菊治心中充滿了幸福。被炮火發射到空中的焰火在夜空中綻放出大朵的禮花,在焰火光芒的映照下,冬香的側臉十分美麗。而且焰火那種震人肺腑的響聲,冬香稱之“一直震到子宮”,聽到冬香的話語,菊治很快意識到二人之夜的興奮。
警察當然不會知道這些,筆錄開始進入了當天晚上的事情。
“回到了房間,我們在床上發生了關係,第二天淩晨兩點,我再次叫起冬香,開始發生關係。”
“不對……”菊治不由得嘟嚷出聲。
當時與其說菊治,不如說是冬香主動求歡的。冬香悄悄湊近菊治,抓住了他的那個東西,用手進行刺激。
然而,警察卻堅信男女發生關係的時候,都是由男人主動求歡。菊治曾想修正這種說法,可轉念一想,如果改得不妥的話,會對冬香的形象有所影響,於是他一言不發,任憑警察繼續念了下去。
當筆錄讀到犯罪事實的地方,有幾處菊治都無法同意。
“沉溺於性快感之中的冬香開玩笑說,‘希望你就這樣殺了我’,當時正好是男上女下的體位,我趁機從上麵用雙手扼住了她的喉嚨……”
筆錄的內容確實是在菊治供述的基礎上整理的,但是仔細進行推敲,可以發現一些微妙的不同。
比如說“被害者開玩笑說……”這個部分。冬香懇求菊治“殺死我吧”,是發自她內心的呐喊,與開玩笑截然不同。
“請把這個地方刪除。”
犯罪嫌疑人不同意的地方,可以用紅筆畫上兩道進行刪除。
但是警察略帶微笑地說:“在做愛的過程中,喊出這種話來,當然是開玩笑了。”
在警察眼裏,和性愛有關的事情,除了遊戲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理解。
“而且,不管是不是開玩笑,和量刑都沒有關係。”
警察說的好像是量刑的事情,而菊治在乎的是二人之間愛的形式。
那根本不是什麼遊戲。那是冬香和自己之間拚命相愛引發的結果。
“還是請你刪去吧。”
好像在說真是一個煩人的家夥,警察歪了歪嘴角,將開玩笑三個字刪去,繼續念下麵的內容。
“我用雙手掐住了冬香的喉嚨,不顧冬香的痛苦,更加用勁掐了下去……”
“不對……”
菊治再次搖頭。
自己的確扼住冬香的脖頸用力掐了下去,但是“不顧冬香的痛苦……”這個說法不對。冬香當時絕對沒有感到痛苦。她的確曾經輕輕咳過,可她馬上又繼續懇求說:“殺死我吧……”
“冬香當時應該沒感到痛苦……”
“那怎麼可能,她就那樣不能呼吸的吧?”
不管警察怎麼說,不對的地方就是不對。警察有些煩躁地說:“總之,被害人已經死了。”
被他這樣一說,菊治什麼也說不出來了,菊治出於愛情做下的事情,到了警察的筆下,卻變成了因為過於怨恨,才殺死了對方的內容。
不過筆錄至此,隻是在形容菊治的所作所為時有些問題,在事實上並沒有大的出入。
可是後麵涉及到菊治為什麼殺死對方的筆錄,出現了讓菊治更加難以接受的地方。
首先是殺害冬香的理由,筆錄上寫的是:“每當做愛的時候,冬香都會多次要求:‘我希望你把我殺死’,所以我漸漸地產生了殺意,”
在冬香多次請求下,菊治心中的確也閃過這樣的念頭,但不能說菊治因此就要殺了冬香。那天晚上,冬香的要求特別強烈,所以菊治的手勁可能比平時更大,然而他絲毫沒有殺害她的意圖。
因此“漸漸地產生了殺意”這個表述是錯誤的。
在這個問題上,菊治已和警察發生過幾次激烈的衝突,警察以屍檢報告為依據,堅決主張如果沒有殺人意圖,不可能出現報告上所說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