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批財物按時間計算到現在快兩個月了,但是因為楊棒子年前就被派到保定去了,十一分區也是剛剛結束反掃蕩,人員和老鄉們都忙於歸鄉和安置的問題,加上老馮的材料裏明確地說了調查組來的問題,啟運這批財物都不是合適的時間。
現在送來呢一是楊棒子剛剛帶隊從保定回來,二是十一分區的軍政領導經過研究決定了財物的處置辦法,所以才啟運的。
晉察冀軍區從成立那天起,雖然也不斷地又下麵的分區送來財物和各類物資,還有敵占區來的捐款什麼的,可也沒一次性地接受這麼大數目的款項,就算那次一分區打了孟閣臣的老窩,繳獲下來的大洋用了幾頭騾子運過來的,和楊棒子送來的一筆,那連四分之一都不到!
現在擺在領導們麵前的問題來了,不是這筆款子的數目對不對的問題,也不是是該不該要的問題,首先麵臨的是怎麼接受這筆款子!
如果是下麵分區直接交上來,那叫財政收入,是可以直接納入到財政收支中的,可這筆款子因為有捐款的初始意義在,而捐款當事人又已經犧牲了,還經過了十一分區的手,這該怎麼接受?
其次呢,這件事該怎麼記錄該怎麼上報?如果直接把郭老先生的捐款意向公布呢,他的家屬那邊可有異議?重慶方麵會怎麼大佐輿論?延安方麵會是個什麼態度?
再其次呢,晚運來了兩個月,這事情就變了質了,要不要深入調查下十一分區為什麼隱瞞了兩個月後才突然不彙報就直接運來的?
還有呢!不一一說了,反正啊沒錢的時候愁,這一有了錢了,問題就多了!要是一個普通戰士撿到一塊大洋,上繳了部隊,表揚一下也就完事了,可你要是跑上個六百裏地去交給軍區,這事可就多了!
討論到最後,聶司令拍板了!目前畢竟錢是上繳了,從已支出和留下的數目看,沒有違犯軍區定下的繳獲上交一半自留一半的原則,另外確實是解了目前軍區和延安方麵的燃眉之急了,這都是該肯定的,至於說其他的事情,由舒主任帶人去十一分區調研完回來再說!
郭老先生的信和舒主任的調研結果一起將來送到延安去,讓那邊決定這件事該怎麼定性的問題,眼下先派人把黃金和大洋給延安送去再說!
這有人就說了,楊棒子這家夥啊,就沒個省心的時候!不是惹這亂子就是弄那麻煩事的!三十好幾的人了,也是當兵十來年的老兵了,這組織性和紀律性就是差!
聶司令可不愛聽這話呢,不鹹不淡地反駁了那位說怪話的同誌,他說,這楊棒子是看著長不大,好像一天到晚捅婁子的,可你們想想,咱們處在什麼環境中?天天打的是什麼仗?要都和那學習好的書呆子一樣,別說開辟根據地了,鬼子的刺刀怎麼戳死你的都不知道!
在華北這要想和鬼子長期打下去,就得要楊棒子這樣的操蛋家夥,就得多點淘氣的孩子!淘氣的操蛋的反而腦瓜子活,將來才有闖勁有出息的!最後聶司令說了,你們在座的各位哪位是家裏省油的燈!
跑出來鬧革命哪個是家裏說了同意的!不都是一群操蛋家夥嗎!別說自己一個個的參加革命前是好孩子,要是好孩子沒一個能冒著砍頭的危險來我黨的!
這話說的人服氣,那些循規蹈矩的好學生是絕不會當我黨的,最多也就是在國民政府裏當個“早九晚五”的公務員,哪能當赤匪被通緝呢?哪能爬雪山過草地的呢?哪能跑到鬼子的身邊來安營紮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