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嚴嵩(1 / 2)

“嚴嵩辭官也許與此不一定有直接的聯係,但他長期養病,可能是受到朝中斥退江西籍官僚的影響”。陸炳如此猜測。

正德七年,袁州府知府姚汀開局修誌,請嚴嵩為總纂。不久姚汀又以事去。第二年,徐璉繼任知府。到職後,徐璉即飛函請嚴嵩繼續纂府誌。經八個月的艱辛,到正德九年即公元一五一四年,嚴嵩任總纂,是年為甲戌年,故人們稱之為甲戌誌。後世稱《正德袁州府誌》。

正德十一年,嚴嵩還朝複官。複官之初,嚴嵩對朝政多持批評之論,他多次提到,“正德間,天下所疾苦莫如逆豎妖僧”。對於武宗的其他許多做法,他也持批評態度。關於運楠木北上,他寫道:“今湖南運殿材巨楠數千株,聯筏曳旗,蔽流而上。楠最硬者圍丈餘,長可五十尺,誠天地間奇聲。然此木一株,山伐陸挽水運至此,費數百金矣。”

正德十六年,嘉靖帝即位幾個月之後,嚴嵩升南京翰林院侍讀,署掌院事。

嘉靖四年,升國子監祭酒,又由南京回到北京。至此為止,可以說,嘉靖帝對他並沒有特別注意,也沒有跡象表明,他積極參與了嘉靖初期圍繞議禮而展開的激烈鬥爭。盡管他也寫過“濮園儀禮伸輿論,代邸崇恩本聖情”,盡管他在南京任官,與同在南京的張璁、桂萼有接觸的機會,他與桂萼同是江西人,兒子與桂萼之子同延請一師等等。嚴嵩與桂萼有詩書往還,多所頌揚,這在士大夫中極為普遍,不能作為加入黨爭的憑證。

當時反對內閣和部院大臣的安排,讚成皇帝尊崇興獻王的主張的,多是一些地位很低的官僚,即不但品秩低,而且是非清要部門的官員。議禮一案,給他們創造了改變地位的極好時機。

嚴嵩在最顯貴的翰林院任職,沒有與張璁、桂萼等采取同樣的行動,是合乎邏輯的。另一方麵,他也不像大多數翰林官,堅決擁護以楊廷和為首的舊官僚集團的主張,而取審慎的態度。

與批評正德朝政相比,這時的嚴嵩在為官做人方麵有了明顯的變化。他將利祿看得重了,常說起“祿不逮養,學未有成”之類的話,也有人批評他,任祭酒時就不清白了。

看出此處,陸炳皺了皺眉頭,如此看來,這位嚴閣城府深的很啊!

嘉靖七年,嚴嵩以禮部右侍郎步入上層官僚的行列。他被嘉靖帝派往湖廣安陸監立顯陵碑石。還朝後,嚴嵩上了兩道奏疏。一道奏疏敘述了河南災區的情況,稱“所在旱荒,盡食麻葉、樹皮,饑殍載路。市易餅餌則為人所攫取,子女鬻賣得錢不及一飽,孩稚至棄野中而去。聞洛陽、陝州、靈寶諸處尤甚,人相殘食,旬日之內報凍死二千餘人”。

另一道奏疏敘述了途中所見祥瑞,稱“白石產棗陽,有群鸛集繞之祥”,“碑物入江漢,有河水驟長之異。”立碑時,“燠雲釀雨”,“靈風颯然”。他提出撰文立石以記之。一呈祥瑞、一報災異,反映了嚴嵩既有阿諛聖上的一麵,又有關心民情的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