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屍體“開口”,告訴你誰是凶手(3 / 3)

不久後,徐將被害人拉到一收費站附近的樹林裏,然後對其實施猥褻。過後,徐怕事情敗露,就萌生了殺害小艾鈺的念頭。他撿起路邊石塊,向小艾鈺的前額和胸部猛砸下去,最終致其死亡。接下來,徐用毛氈將屍體裹覆,拋屍至一橋下的垃圾堆旁。

當日下午16時左右,徐又返回到拋屍地點。這時他手中拿著鐵鍬,他打算將屍體轉移至南侯村南的山上,掩埋起來。他以為這樣一來,就不會被人發現。5月21日中午,專案民警在南侯村附近山中將屍體找到。至此,案件終於成功告破。

(8)電擊殺人案:警方追索31年,終將凶手抓獲

31年前,他謀人錢財,用電擊方法致人死命;31年後,他年過六旬,忙碌在工地上;31年間,警方為了查清他、找到他,苦苦追索,直到最後才有了答案……幫助警方最終得以破案的關鍵線索會是什麼呢?

3號床旅客遭電擊致死

上海市靜安區延平路有一家旅舍,名叫建華旅社。

1981年8月10日,這裏發現了一起凶殺案。服務員像往常一樣,到每個房間打掃衛生。當他來到地下室42號房間時,發現睡在3號床的客人一動不動。這名服務員感到很奇怪,因為他注意到這名客人已經足足睡了兩天,而且姿勢都沒有改變過。服務員起了疑心,就仔細查看,結果他尖叫起來。因為他看見,客人嘴邊有血漿;試探其鼻息,發現客人已經死亡。慌張不已的服務員趕緊打電話報了警。

警方接到報案後,迅速趕到建華旅社。經過調查,警方確認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名叫李某,男性,是一名采購員,在青島的一家假肢廠工作。8月8日那天,他從青島來到上海出差,入住建華旅社。

死者身上有十幾處燒灼的痕跡,包括背後、頭頸……照此看來,警方斷定死者是因電擊致死。警方隨即收集了全市的情況,發現電擊致死的作案手法可謂絕無僅有,在全市還是第一起。那麼,是誰殺害了李某呢?

警方詢問服務員,是否有人曾與死者同住在一起。服務員回答說,有位自稱“李義清”的客人和死者同房。此人30餘歲,中等身材,操一口北方口音,他先於被害人住進來,實際上早在一個星期前他就住進了建華旅社。然而,就在案發前一天,服務員就沒有再見到過他。服務員還稱,李義清甚至還沒有結賬,就不告而別了。警方聽到這裏,心中就有了數:此人突然離開,其嫌疑甚大。

並不存在的“李義清”

警方鎖定目標,圍繞“李義清”展開了調查。然而,令警方感到非常遺憾的是,“李義清”的身份是假冒的。也就是說,這個名字不過是一個假名。根據當時規定,住店旅客不用出示身份證,隻要相關單位出具介紹信就可以。

李義清出具了介紹信,是吉林省雙陽鎮(縣)中醫院的。可是警方在調查後發現,壓根就沒有這麼一家中醫院。由此可見,介紹信明顯是虛假的,工作單位是虛假的,行凶者的名字也是虛假的,而此人又在案發後突然消失……這一切說明,“李義清”極有可能就是殺害李某的凶手,而且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殺人搶劫案件。

在通風管道上,警方發現了四枚指紋,其中一枚是拇指指紋,另外三枚是食中環指紋。通風口位於走廊靠近房頂的角落裏,平時根本不會有人碰觸到,所以這幾枚指紋應該就是“李義清”留下的。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了更加震驚的消息:在滬浙贛地區,“李義清”先後製造電擊殺人案4起,共致使3人死亡。可是這“李義清”究竟是誰呢?警方雖然費了好大勁,卻依舊沒能把這人挖出來!

一個名叫艾紅光的六旬老人。

轉眼間,31年過去了,警方依舊沒能找到“李義清”。直到2012年4月18日,案情才終於出現了轉機。劉誌雄——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的一名工作者——在全國聯網的警方指紋庫中,偶然間發現一枚似曾相識的指紋。這讓他突然想起了發生在31年前的那件命案!他懷疑,這指紋或許是那名叫做“李義清”的嫌疑犯留下的!

31年來,“李義清殺人案”始終牽動著每個偵查員的心。“案發這麼多年,找人猶如大海撈針,可是我們從來都沒有放棄過。”劉誌雄如是說道。李義清的指紋怎麼會出現在警方指紋庫之中呢?隨後,劉誌雄了解到,指紋的主人名叫艾紅光,是江西鷹潭籍男子。此人於1983年曾因犯搶劫罪,被判刑3年。也就是在那時,他的十指指紋被當地公安機關存檔備案。

2012年4月19日上午,上海警方動身前往江西鷹潭。偵查員們坐在車上,一路上都有些沉默。他們等這一天,已經等了太久,現在案情終於出現了一些眉目。當天,偵查員一行人趕到鷹潭市公安局,在鷹潭警方的配合下,他們立即對艾紅光展開調查。隨後便了解到了艾紅光的戶籍所在地,那是位於鷹潭市一個小鎮。

但是,當警方趕到那裏的時候,不禁又再次心生失望。因為這裏不久前剛被征地,村裏的地形已經變得複雜起來。專案組經過調查發現,艾紅光並沒有在鷹潭老家。又幾經輾轉,警方終於打聽到艾紅光在江西南昌一個工地上。警方又趕緊趕到那兒,這次終於找到了艾紅光,此時他已經年過六旬。警方在提取了他的指紋進行比對後,終於確認他就是“李義清”,就是31年前連環電擊案的殺人凶手,並將其抓獲。

艾紅光最終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說自己當時財迷心竅,已經喪失理智了。他還說自己之所以用電擊的方法,是因為他以前在江西老家曾看到有人用這種方法電魚。

(9)廢棄的屍骨:古怪的凶殺謎案

在一處廢棄的廠房裏,一個工人竟在石板下發現了一具屍骸。這個屍骨屬於誰的呢?為何會被埋在廠房的石板地下?在那裏埋了多長時間了呢?這是一起謀殺案嗎?此外還有其他可能嗎?警方將如何破解這一謎案?

藏於石板底下的屍骸。

某市郊有一座工廠廠房,已經廢棄多年。一施工單位在對其進行清理時,有了一個意外而駭人的發現!廠房地板上有一塊厚重的石板,一個工人用鎬頭將其撬開,竟發現石板地下有一具屍骸!

這名工人用鏟子將這副骨頭鏟了起來,頭卻仍留在原地。然後,他將這一情況上報給了施工負責人,並撥打了報警電話。

接到報案後,偵查人員會同法醫立即趕到現場。根據現場勘查的情況,偵查人員發現,屍骨上還粘連著一些零碎的肉,殘骸上還附有一些黃色沉澱物。另外,在石板地下埋葬屍體的地方,也能看見一些黃色粉末。此外還有一個木箱,不到140厘米長。

警方用牛皮紙將骨頭與現場提取的黃色粉末包裹起來,然後送到了市公安局刑偵科。理化檢驗室對這些在地窖裏發現的黃色粉末與屍體上的黃色沉澱物進行了仔細分析,然後做出一份報告,說屍體是被埋在熟石灰裏的。

確認死者的身份。

根據肢體離斷處的骨折情形,法醫認為屍骨的頭是被割斷的。此外,兩臂在肘部以及兩腿在膝關節處,也被完全割斷。法醫斷定,種種跡象表明,這具屍體曾被肢解過。這就意味著,這是一起惡劣的凶殺案!法醫還認為,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在12至18個月以前。

關於死者是何性別,法醫檢測出這是一具女屍。他為什麼這麼肯定呢?原因就是,屍體殘骸內,有一個幹縮的子宮夾在軀幹的殘餘部分中。關於死者年齡幾何,法醫作了顱骨板的X線照片,顯示死者應該40歲到50歲之間。關於死者的身高,法醫將屍骨重新排好,並把缺失的肢體與軟組織算進去,推測身長約為160厘米。法醫為驗證這一數據,又用一根長骨(左肱骨)推算了一番,所算出的長度也是160厘米左右。

法醫還特別留意了死者的牙齒特征。法醫發現,死者的下頜已經完全找不見了,但在其上頜骨上,還保留著許多牙齒特征。比如右側三顆磨牙,有兩個是補過的;左側第一顆磨牙也是補過的,因為顯然有假牙的金屬爪的爪印。警方據此想到,如果能找到死者生前的牙科醫生,或許就能證實她的身份,因為牙科醫生有可能保留著有關記錄。

此外,死者的子宮是脹大的,不過X線的照片中顯示,裏麵並沒有胎兒骨骼。這就意味著,死者雖然子宮脹大,但並非是懷孕所致,而很有可能是纖維瘤造成的。瘤的直徑在8到10厘米之間。這或許可以說明,死者在生前應該找過有關方麵的醫生。

法醫經過檢驗後,提供了這許多情況,偵查人員開始據此調查死者的身份。通過檢查全部失蹤人口的名單,偵查人員認為死者很有可能是趙蓉(化名)。15個月前,趙蓉曾前去尋找其丈夫,索取贍養費,之後就失蹤了。她的丈夫是一名建築工人。趙蓉有個姐姐,曾將妹妹失蹤的情況報告給了警方,但警方也一直未能查詢到她的下落。

得知這一消息後,警方找到趙蓉的姐姐,詢問其有關情況。趙蓉姐姐提供了一些很有價值的線索,還回想起了趙蓉的牙科醫生是誰。警方於是立即聯係到了那名牙科醫生。牙科醫生說,在六年多的時間裏,趙蓉的牙病都是他主治的。他還根據趙蓉的病曆卡,將自己最後一次看見趙蓉時她的上頜的形象畫了出來。

然後,偵查人員將這名牙科醫生帶到法醫實驗室,令其辨認放在工作台上的顱骨。牙科醫生辨認過以後,便說道:“沒錯,這是我的病人趙蓉!她那些牙齒都是我給補的!”

偵查人員將牙科醫生所畫的簡圖,與從厚石板下取得的頜骨進行比對,發現兩者相當吻合!接下來,偵查人員又作了顱像重合術。刑事攝影專家將顱骨和肖像的照片放大到同樣大小,然後將X線底片做一次新的照相,把顱骨的負片和肖像的正片又疊在一起,發現兩者差不多是一致的!

如此看來,已經毫無疑問了,死者就是趙蓉。

找尋殺人真凶。

在法醫實驗室裏,法醫剖開了屍骨的喉頭,看見右側甲狀軟骨上角骨折,其周圍有少量的血凝塊——這些損傷被證明是活著的時候形成的。至於喉頭的損傷之所以能保存長達一年多之久,這是因為凶手將熟石灰撒在屍體上。其本意或許是為了減少屍體腐敗時的臭氣。但凶手不知道,生石灰在銷蝕人肉方麵的作用很大,而熟石灰卻很少或沒有破壞作用。相反,它還會殺死蛆蟲和甲蟲,具有防腐作用。正因如此,死者喉部的一些損傷被保存了下來。

此外,死者脖子曾被凶手緊緊掐住,因為喉部這一塊小小的骨頭是不會自己斷的。據此法醫認定,喉部骨頭的斷裂是手指類或拇指在掐扼脖子的壓力下造成的——這說明死者死於扼殺。法醫在頭的後麵還發現了另一處挫傷,這很有可能是喉部被掐時,頭部猛撞在地板上造成的。

警方根據這些資料,開始尋找誰才是真正的殺人凶手。根據追查得知,趙蓉於1988年3月和李岱(化名)結婚,但很快,婚姻宣告失敗。兩個月後,夫妻分居。9個月後,趙蓉生下了個男孩。1991年,趙蓉獲得了法院的支持。但自1994年開始,其前夫李岱就開始拖欠撫養費,不再按時支付。

1995年3月7日,人們看到夫妻倆在一家茶館一起喝茶,大概在下午7點左右離開。此後,再也沒有人見過趙蓉。第二天下午3時,趙蓉的姐姐報案說其失蹤,並懷疑被其前夫謀殺。但當時,警方對此事未給予重視,而隻在當地一家報紙上刊登了趙蓉的照片,然後就把這個案子擱在一邊了。

偵查人員了解到,趙蓉的前夫李岱於1995年5月辭職。而當他妻子的殘骨被發現之時,他正在外地。3周之後,有人看到他於早上6時30分左右進入了那處廠房內,還看到他從窗子裏伸出頭來左右環顧。1996年8月26日,偵查人員正式要求李岱“協助調查”。

1996年11月17日,李岱殺妻案在法院刑事審判庭正式開庭審判,他最終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10)碎屍案真相:刑偵人員層層剝離

護城河裏竟浮現出一顆人頭來!消息傳開後,立即炸開了鍋!這是誰的人頭?又是誰這麼殘忍,犯下了這等駭人聽聞的罪行?刑偵人員麵臨著一場殘酷的考驗,他們必須盡快破案,以證明他們是值得信任的。那麼,刑偵人員將如何展開這場艱難的破案之旅呢?

護城河中浮現出人頭。

1973年6月12日,三個少年正在某護城河裏嬉水。這時水麵上漂來一團棉絮,他們將其當作水球,相互爭搶。棉絮經不起折騰,眨眼間就散開了,露出了一個塑料袋,袋中現出一個人頭來!三位少年嚇得魂不附體,尖著嗓子驚叫起來,然後連滾帶爬地逃上了岸。

護城河中發現碎屍人頭的消息,很快上報到了市局刑偵處。沒過多大會兒,刑偵處又接到消息,說一小學生在一河塘內捉青蛙時,摸到一隻用舊棉絮包裹的、插在塘泥中的人腳。

河塘中是否還有其他屍塊呢?為了查明情況,刑偵隊當晚挑燈夜戰,邊安裝水泵抽水,邊陸續打撈,又在塘內發現人的腹部和腰部肌肉各一塊。

打撈工作驚動了周邊住戶。鄰村有位女士反映,就在本月8日深夜,她家的狗叫得厲害,還聽到了一種類似泥塊砸在大門上的聲音。次日早晨,她兒子打開大門,發現門口有一塊肉,因聞到有一股異味,便扔到了對麵馬路邊的糞坑裏。

又有清潔工反映,11日晚清理紅衛街和朝陽巷兩個廁所時,曾有一塊帶肉的骨頭堵住了糞車的出口,拿出來後把它扔到了中山門外垃圾堆上去了。偵查人員隨即扒遍了垃圾山,但沒有找到。一名經常在這一帶拾荒的孩子提到,前幾天在此撿到一塊帶肉的骨頭。偵查人員終於將其找到,經法醫鑒定,這塊骨頭屬於女性的左膝蓋骨。

經過一個多星期的廣泛查找,警方共在5處河塘、5個廁所、1個糞坑,共11個地點,發現屬於同一人體的49塊殘塊,可拚成約2/3的人體。

這具被分裂成近百塊,被拋置各處的屍體,究竟是屬於誰的?又是誰毫無人性地製造了這起慘案呢?刑偵人員走上了漫漫破案之途。

被害者身份的確認。

偵破此案的當務之急,無疑就是查明被害者的身份。麵對一堆爛肉碎骨,偵查組邀請了一些醫學專家,以描繪出了被害人的形象。這些醫學專家在進行了一番艱苦工作後,認為死者為女性,20歲左右,中下等個子,體形較胖,無生育史;手指輕尖、手背較厚。

醫學專家還指出,發現屍塊的時間距被害時間應為7天左右。結合對包紮屍塊所用的舊棉絮和細麻繩等物的檢驗,認為凶手應是本地人,經濟條件不富裕,本人或家庭成員從事體力勞動,很可能是木工或漁民;分屍的現場環境隱蔽。為此,警方確定排查的重點,是城市老住戶中的單門獨戶、單人房間和單身漢。

關於被害人是誰,群眾提供了一些極有價值的線索。經過審核,警方認為受害者是三人之中的一個。這三人分別是孫小娣、周風琴和冬蘭。

17歲的孫小娣,因患過大腦炎而有些癡呆,外貌個子與死者相符,尤其是其右臂上天生的一塊黑斑,與屍塊右臂部位的褐色斑跡相吻合。孫小娣的父親曾因偷竊、賭博等兩次被拘留、一次勞改。他經常亂搞男女關係,夫妻早已離婚。父女倆單門獨戶住在一小房間內,同睡一床。群眾反映,在孫床鋪周圍的牆上,有明顯的石灰塗抹的痕跡。

然而,警方在進一步調查後,否定了受害人是孫小娣的可能。因為孫家的住宅並無凶殺可疑之處;經病理切片檢驗,屍塊右臂的褐色斑塊,亦非天生斑塊,而是在陽光照射下腐敗所致。

至於周風琴,她已經失蹤多日,不過因其外形特征明顯與死者不符,隻是暫作登記備案。

冬蘭21歲,是鋼材廠的一名女工。

技術人員破知真相。

經多番調查,冬蘭的第四個戀愛對象周武大,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冬蘭與周武大談戀愛,但是不久後,冬蘭轉而與他人談戀愛。周武大氣急敗壞地揚言:“不會讓她過好日子!我要敲死她!”

冬蘭失蹤的當日上午,身為木工的周武大正在一居民家修理門窗,但在這過程中,他曾不辭而別。第二天他又曠工,第三天去農村支農勞動,顯得十分疲憊。而案發後,周武大將與冬蘭的合影照交給朋友保管留念,言行十分反常。

據此分析,冬蘭被害的可能性極大,即使不是該分屍案的被害者,也有可能被周武大密害,然後藏屍某處。9月19日,周武大被拘留,其住宅被搜查,隻是此次搜查一無所獲。周武大一口咬定,自5月份分手後,與冬蘭再無接觸。

冬蘭生死不明,又沒有周武大殺人分屍的足夠證據,而該案的症結——死者的身份——到此時仍然沒有被確定。但是,有些警員仍然執著地認為,冬蘭非常接近死者形象,也最符合被害事件的線索,絕對不能就此放棄!

警方在殘缺不全的屍塊中,隻找到左手與左腳,而且由於高度腐敗,表皮全部脫落。技術人員用盡了各種辦法,最後借助土油燈的黑煙,終於使得指紋成功地顯現出來,並拍成了可供鑒定的指掌紋照片。

有了死者的指紋,技術人員轉而收集冬蘭可能留有指紋的物品。11月18日,在工廠保存的一張職工登記表上,技術人員終於發現了一枚左手汗液掌紋。經鑒定,這枚掌紋與死者掌紋特征完全一致,這意味著死者就是冬蘭!

警方重新梳理了周武大的來往關係,發現他曾借朋友一小廚房,以作為與冬蘭幽會的場所。這為此案的偵破帶來了新的生機。對這不到6平方米的地方,技術人員進行了細致的搜索,終於發現了包括與死者血型相同的血跡等一大批物證,遂認定此處就是凶殺現場。進一步的調查證明,周武大之母、之兄,均參與了該案。他們在遭到拘捕後,先後供述了幫助周武大分屍、拋屍的全過程。

該案疑點重重,警方幾經周折,至此終於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