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的事,總是如此,甲愛乙,乙愛丙,丙呢,或許偏偏就愛甲。
所以,但凡遇上甲愛乙乙愛甲這種兩情相悅的好事,再大的阻力也不是借口,你首先就要想一想,這幾率是多麼的低。
鑒於此,我頻頻與莫離約會,我愛他,他此刻也愛我,那就努力珍惜良辰美景,以後的事,誰知道呢,先浪漫一回再說。
他真是會哄女孩子開心,觀花賞月,甜言蜜語,戀愛中的人還真真奇怪,明知承諾是假,卻統統都信,我也信,為什麼不呢?何必疑神疑鬼令自己不快樂。
比如他說:“晨雪,你將來報考美國那邊的大學,我帶你整夜喝酒,直至爛醉如泥。”
我答:“好,我報考哈佛。”
比如他說:“晨雪,到了冬天我們去瑞士滑雪。”
我答:“恩,那我要盡快攢錢買滑雪服。”
比如他說:“春天就去北海道看櫻花,我在櫻花樹下為你畫素描。”
我答:“好啊,可我不大喜歡日本。”
他順口一說,我隨口一答,到底誰也沒有真拿這些當回事,每句諾言都要實現,上帝隻怕是要累死。
像我這樣一個人,能相信別人都已是不易,他這般胡說八道我權且相信,隻能說明我是真正愛他,管他說什麼呢,自他嘴裏說出來我都願有片刻當真,至少那片刻,是令我歡愉的。
兩個月的時間也真正短暫,總覺得還沒有快樂到足夠,便已經完結。
他臨走的前一夜約我去看電影,《廊橋遺夢》。
我其實對這種電影不怎麼感興趣,因為莫離,卻也開開心心地看,到中途的時候覺得無聊,他大抵也看了出來,就出門去為我買爆米花與冰激淩進來,我看著他匆匆忙忙的身影,忽然就萬分感動起來,這一刻,他叫我嫁給他我也是願意的。
原來愛情竟是這麼輕易地事,一霎一瞬,過去之後也就消失殆盡,如同幻覺。
散場已經是深夜,他開車送我,平時唇槍舌劍地玩笑慣了,臨離別卻是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這場景,如同拖遝的電視連續劇,半天沒有對白,簡直等急了觀眾。
他直送我到房門口,突然才說:“這一關門,或許等個三年五年才得相見了,又或許呢,永久都不會再見。”
“怎麼會,我會報考哈佛。”我還是與他開這種玩笑。
“晨雪,我其實會跟每一個跟我戀愛的女孩子開房,因我覺得那是一種完結的儀式。”他說得很認真,我也相信他說得是真話。
“你可以對我這樣做,我不介意。”我也是打心底的不介意,我並不是接受傳統教育的人,而且已經年滿十八。
“但是,你應該是屬於莫棄的,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不動莫棄的東西。”他又露出那種笑,邪氣的玩世不恭的。
“因為莫棄,你不能愛我?”我問完又覺得愚蠢,我是了解他的,他屬於女性大眾,不為任何人停留。
他果然看著我嘲諷的一笑:“你了解我的,不是嗎?但實話說,你算是最令我著迷的一個,你已經得了一個最字,應當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