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星期六,我抓緊時間補覺,雖然也沒有特別累,但總是小心翼翼,到底也是件費神的事情。
暮雨一大清早就在花園唱歌,她口味倒也奇怪,唱的是越劇梁山伯與祝英台,正唱到:“就是我家小九妹,不知梁兄可喜愛?”斷斷續續又傳來:“她品貌就象我英台。”
我從花瓶裏抽出一隻百合花扔下去:“大清早的,還讓不讓人睡覺啊?”暮雨竟然能接住,然後拿著花噔噔噔跑上樓:“姐,都十點了,你還睡什麼覺啊?快起床吃早餐了。”
我睡眼迷蒙地爬起來,看見暮雨穿了一件大紅的蓬蓬裙,那紅色襯得暮雨膚白勝雪,我連忙問她:“今天有什麼活動麼?怎麼穿成這個樣子?”
她半趴在床上捏我的鼻子:“今天公司有午宴啊,在釣魚台,你要不要去?”
我哪裏願意起床,把她手掰開,然後將頭捂進被子裏。
可是她一句話就令我從床上跳起來,她說:“聽說莫離也去,你要是想見他的話,現在起床化妝也還來得及,我隻等你半小時哦。”
我哪裏用半小時,急急爬起來將衣櫥裏所有衣服都倒騰個遍,但是又覺得哪件都不合適,挑來挑去才挑出一件黑色的真絲裙,暮雨又有意見:“年紀輕輕的,穿什麼黑色,就不能稍微喜慶一點麼?”
我卻記得那年夏天莫離對我說過,你適合黑色,所以這些年來我衣櫥裏掛滿了黑色,我就等著見他,然後將這些黑色一件一件穿給他看,幸好還不算晚,在我還未人老珠黃之前又遇見他,我還有機會美麗給他看。
我並沒有化妝,隻是淡淡抹了唇彩,暮雨罵我道:“裝什麼清純,非要把我比成風塵女子不可,有什麼意思?”
我笑了笑,並不理會她,現今心裏隻剩下莫離,我在思量,等下要以什麼樣姿態什麼樣的表情說什麼樣的話,什麼時候該聆聽什麼時候該微笑,我把這些當做一件大事來思量,我簡直像個情竇初開的小女孩。
終於到了目的地,這種場合我向來有點怯,暮雨跑去程先生那說話,兩人不知說什麼,笑得異常開心,我遍尋莫離不著,心裏有些失望,專門打扮妥當等良人,良人卻久久不歸,秋水望穿望穿秋水,我懊惱起來。
端了杯酒溜到花園,這個季節又恰逢薔薇花開,我找了個長椅坐下,自斟自飲。
喝得半醉的時候看見一個穿西裝的男士朝我這邊走過來,幹淨的板寸,泛珠光的灰西裝,不是莫棄是誰,但是通身的氣派已跟當年有天壤之別,成熟,穩重,卻又暗藏律師該有的銳氣。
他端著酒衝我舉杯:“晨雪,為這意外的重逢,我們也該幹了這杯酒。”
嗬,周圍的人都修煉成了精,隻有我,仍是懵懵懂懂的樣子,簡直丟光倫敦學院顏麵。
我一飲而盡。
莫棄坐到我旁邊來,已經不是當年怯怯的男生,如今已是八麵玲瓏的社會精英,他說:“想過多少次跟你重逢,我該留什麼樣的頭發,如何跟你說話,我想了很多遍,好笑吧,我原來是個這樣婆婆媽媽的人,這麼些年來,我竟然不敢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