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殺人嫌犯(1 / 2)

黃堂轉身自身後的文件櫃中取出一個檔家袋道:“:這樁案子牽連甚廣,又十分古怪。唯一的嫌疑人有著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將原振俠醫生抓捕實在是無奈之舉。”

黃堂將檔案袋遞給衛斯理,做了個手勢示意他打開查看,邊將事情原原本本的講給衛斯理夫婦聽。

大致說來,本案有兩個難點,首先,是死者陳屍的地點。

死者被發現時,是在雞場附近的一個排水渠的建築工地上。

那工地上堆著大量巨大的水泥躉柱,每一個都有兩公尺高,一公尺見方,自然其重無比。

每五個或六個水泥柱堆在一起,每堆之間,留有十分狹窄的空隙,人要側著身才能擠進去,身子稍胖一點,隻怕也難以通過。

在那工地上,總共有數十堆這樣的水泥柱,所以,也形成了一個極窄的“迷宮”。平時,工人都是在水泥柱的頂上走來走去,從來沒有人擠進柱堆中的信道過。

何正漢的屍體,就在這一大堆水泥柱的中心部分被發現。

由於屍體被發現的地點如此特別,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死者何正漢一定是自己擠進去的。

數據中有水泥堆的照片,也有自上而下拍攝的,可以清楚看到那些水泥柱堆中窄窄的“信道”,隻有三十公分寬左右。

不論從哪一邊進去,要到達陳屍之所,至少要側著身子,擠著行進五十公尺左右。何正。何正漢行動不便,看來至少要四十分鍾的時間。

於是有了疑問之一,他費那麼大的勁,擠到水泥柱堆的中心部分去,是幹什麼去了?

警方肯定發現屍體之處,正是凶殺現場,是由於若是他死在他處,根本沒有可能把他的屍體搬進那麼狹窄的信道,到達陳屍地點。

第二是死者的死因。

死因一看就明,在他的咽喉處和太陽穴處,有兩個明顯的傷口。

咽喉處的那個傷口,穿透了氣管;太陽穴上的那個,更不必說了,那是致命的所在。

法醫檢驗的結果是,傷口由一個尖利的錐形物體所造成,兩處傷口的深度,都是三公分。咽喉處的那個傷口較深些,太陽穴的那個穿了頭骨,簡直是匪夷所思。

大家都知道,人的頭骨堅硬無比,醫學上,為了要解開人的頭骨,不知經曆過多少的研究。

當然,若是用利器硬要在頭骨上穿一個洞,也可以做得到,但必須要有很大的力道,譬如說,一根鑿子,再加上一柄錘,用力在頭骨上敲進去就可以達成。

但是,在陳屍地點的那個空間之中,根本沒有供凶手發力的空間,人擠在裏麵,連轉個身都難,如何揚起手來發力傷人。

根據法醫檢驗,確定傷口是由“某種利器”所造成。而且估計,要在人的頭骨上,造成這樣深度的一個傷口,至少要有一百公斤左右的撞擊力,才能達成。

就算是一個壯漢,揮動大鐵錘要發出一百公斤力道,也不是容易的事,何況是在一個根本無法發力的狹窄空間之中——除非凶手是一名武功高強的絕世高手。

第三是一些奇怪的痕跡。

黃堂曾設想,何正漢是在他處被謀命,再移屍到水泥柱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