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領戰爭17(1 / 3)

第十七章

淩晨

這就算跑出來了?就這麼簡單?D自己都不敢相信。那家夥走出來的目的肯定是確認自己是否死了,或者別人死了。但現在也應該有保安在,門都是指紋開鎖,他不一定能隨便進去查看。D剛才想給這家夥造成一種假象,自己麵對不得已要殺死同事的選擇,都快崩潰了,最後選擇了自殺。雖然太倉促,裝得不一定逼真,但是這家夥肯定也是半信半疑,再說還有槍響。D的真正目的就是想掩蓋這個槍聲,讓他以為這是他自己自殺的槍響,而不是打開後門的槍響,這樣能爭取到足夠的時間逃跑。不知道一樓的槍聲和二十四樓的槍聲,到這小子耳朵有多大區別。不過,不過這都已經不要緊了,D終於逃出了那監獄般的大樓,這就足夠了。

夜路上車子不是很多,D 的車開得比較快,快接近了警戒速度。內心按捺不住激動和欣喜。靠,不就這麼簡單嘛,有啥了不起,自以為是的傻逼而已,哈,真他媽的爽——拍著方向盤,D 都要哼出聲來。

現在要去哪兒啊,旁邊座椅上的包裏邊還有那小子送給他的機票和護照,嗬,假也已經請了,沒準真可以去加國看看……

不過眼下事情好像還沒有徹底結束,後麵有輛警車跟了上來。怎麼回事兒,難道是超速了?可能剛才有些激動了,油門加多了點。不過也不至於,超也超不了多少……D把車靠邊停了下來,可不想惹太多麻煩。

警察下了車走了過來,示意他也下車。D有點緊張。沒覺得自己做了什麼壞事兒,怎麼還緊張,怪了。警察說隻是例行公事,最近對酒後駕車抓得很嚴。D這才鬆了口氣,但是當那個警察檢查完轉身離開的時候看到他腰裏別的槍,立馬想到了自己緊張的真正原因。靠,那把勃朗寧手槍現在還在自己身上!真夠白癡的,怎麼這麼糊塗,一會兒得找個地方處理掉才行。

D重新開動了汽車,還想著怎麼扔掉它。不過真要扔了還真有點舍不得,不知道是覺得有這把槍感覺很神氣,還是覺得真能保護到自己。不行,還是得處理掉,現在上交警察也說不清楚。D希望一切平平安安的,相安無事的,坐上明天中午(應該是今天中午了,已經過了0點)的飛機離開這裏就可以了。可別中間又出什麼岔子。

車子向郊外方向駛去。中間經過一條河,有一座仿古的拱橋橫跨這條河上麵。車子在橋中央停了下來。D下了車,拿出那把勃朗寧手槍,今天給了他一天生殺大權的手槍(雖然還沒見過血)。拿出來放在手上仔細端詳了一下。這邊的夜空格外明朗,空中閃爍著的星星和溫柔的月光照在手槍上麵,反射出銀色的光。今天一整天,除了偶爾放在自己抽屜裏,他一直把這把槍帶在身上。他總共用了2發子彈,也就是最後為了打開那把鎖。開了一槍之後,D覺得不夠,很快又補了一槍,鎖頭就開了。要是有鑰匙或者懂得撬鎖,那可能連這兩槍也不需要。但是D還是用上了,還第一次感受了那種扣動扳機後因為自己的一個小小的指頭的動作而引發的劇烈爆炸和破壞力以及它所帶給全身的巨大震動。那震顫感從手連著手臂迅速向全身輻射開來,給人一種莫名的快感。

砰砰,一把10毫米粗的鋼製鎖頭就那麼直接炸裂開。這他媽的人太聰明了,還能穿透防彈衣,如果這種子彈打在腦袋上那還不直接爆炸了。人發明這些東西是為了殺人還是為了保護自己,到底是哪種動機更占先的。D還在猶豫到底要不要扔掉。看了看下麵,靜靜的河水隨著夜晚的風輕輕浮動著,泛起小小的浪花,還要反射那銀色的月光。勃朗寧被握在D的右手中,左手輕輕地撫摸著槍柄。這河水,月光,大自然,手中可以殺戮的金屬火器,還有這個正在思考的男人,有那麼片刻,整個畫麵就這樣定格下來,在畫家的筆下變成某種永恒固定在我們的意識深處。不,得留下它,這是個證據!畢竟,他拿著這把槍並沒有做什麼壞事兒,而公司和那個家夥,那些該死的家夥們,他們才是真正的幕後策劃者,而這把槍就是證據。

D決意不扔掉它,開著車重新上了路。跨過這座石拱橋,繼續向郊外駛去。D不知道這個方向會到哪裏,隻知道他現在不能回家,不能回辦公室,不能回到城市。隻要反方向,隻要離開那裏。他不往左拐,也不往右拐,隻是一個勁地往前開。

不知道開了多久,看了看表,快零點半了,是不是該停下來,不知道這是哪裏。車子開到了一個岔路口,旁邊有條伸向遠處大山的小路,路的兩旁都是一棵棵大樹。D把車從油漆馬路開了下來,順著這條小路繼續靜靜地向大山方向駛去。路兩旁的樹在這深夜月光下,投在馬路上的影子,好像卡通裏的一個個巨人,正招手歡迎他的到來。

開著開著,隱約出現一個小村落。快到了村子跟前,D 不由自主地把車子停了下來。這裏真安靜。下了車,D走下馬路,幹脆向村落走去。這到底是哪裏,我以前來過這裏嗎?怎麼有些似曾相識的感覺。已經是深夜了,不過一點也不覺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