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孤島歲月(7)(1 / 1)

楊絳與錢鍾書告別以後,繼續她的“狗耕田”工作,當她的校長。關於她在振華女校上海分校的經曆的資料不多,茲有楊絳的一篇短文,謹摭取之,從中可見當時辦學之艱難:

我們的事務主任告訴我,凡是掛牌子的(包括學校),每逢過節,得向本區地痞流氓的頭兒送節賞。當時我年紀未滿三十,對未曾經曆的事興趣甚濃。地痞流氓,平時逃避都來不及,從不敢正麵相看,所以很想見識見識他們的嘴臉。恰逢中秋佳節,討賞的來了一個又一個。我的模樣既不神氣,也不時髦,大約像個低年級的教師或辦公室的職員,反正絕不像校長。我問事務主任:“我出去看看行不行?”他笑說:“你看看去吧。”

我冒充他手下的職員,跑到接待室去。

來人身材矮小,一張黑皺皺的狹長臉,並不凶惡或狡猾。

我說:“剛開發了某某人,怎麼又來了?”

他說:“××啊?伊是‘癟三’!”

“前天還有個××呢?”

他說:“伊是‘告化甲頭’。”

我詫異地看著他問:“儂呢?”

他翹起大拇指說:“阿拉是白相人啦!”接著一口氣列舉上海最有名的“白相人”,表示自己是同夥。然後伸手從懷裏掏出一張名片。這張名片紙質精良,比通常用的窄四分之一,名字印在上方右側,四個濃黑的字:“黑皮阿二”。

我看著這枚別致的名片,樂得心上開花。隻聽他解釋說:“阿拉專管搶帽子、搶皮包。”“專管”雲雲,可以解作專幹這件事,也可以解作保管不出這種事。我當時恰似小兒得餅,把別的都忘了,沒再多聽聽他的宏論,忙著進裏間去向事務主任彙報,讓他去對付。

我把這枚稀罕的名片藏在皮包裏,心想:我這皮包一旦被搶,裏麵有這張名片,說不定會有人把皮包還我。他們得講“哥兒們義氣”呀!可惜我幾番拿出來賣弄,不知怎麼把名片丟了,我也未及認清那位黑皮阿二。

這所振華分校,一直維持到太平洋戰爭爆發,才告停辦。楊絳又告失業了,當然這樣她也可以避免地痞流氓的騷擾打秋風了。

楊絳除在振華分校謀事外,同時她還由朋友介紹,為廣東富商家一位小姐做家庭教師,教高中一年級的全部功課(包括中英文數理等——從一年級教到三年級畢業)。她常常一早出門,飯後又出門,要到吃晚飯前才回家。

楊絳爸爸的家,則由其大姐姐當家。小妹妹楊必在工部局女中上高中,早出晚歸。她的女兒圓圓長得惹人喜愛。她的三姐姐、七妹妹經常帶著孩子到外祖父家聚會,大家都把圓圓稱作“圓圓頭”。楊絳認為,圓圓得人憐,是因為她乖,說得通道理,還管得住自己。她回到上海的冬天出過痧子。一九三九年春天又得了疾病,病後腸胃虛弱,一不小心就吃壞肚子。隻要媽媽告訴她什麼東西她不能吃,她就不吃。她能看著大家吃,一人乖乖地在旁邊玩,大家都習以為常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