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為止,我和前任男友在一起不多不少剛剛一百七十天。
都是某中部城市的大學生。我不知道他喜歡過我什麼,我隻知道我喜歡他的臉,喜歡他的性格,喜歡他的包容。
他覺得我不有趣,比較嚴肅。因此我們的日常聊天沒有很和諧有趣。在出來玩的時候,看電影吃飯的老套路也不被他喜歡。同時他覺得我沒有主見,對於他的建議一直都是被動接受。因此他沒有得到期待的戀愛的感覺,不符合戀愛預期。
我覺得他過度在乎周圍的人的感受而不在乎我的感受——
我不喜歡他不和我合影;
我不喜歡他把周圍的人看的比我重;
我不喜歡他把學生工作看的比我重;
我不喜歡一周就隻有兩三頓飯可以一起吃,其他的時間都宅在宿舍。
兩個人在一起是情侶,但是卻很有距離感。這是一種幾乎沒有辦法去彌合的。
因此,昨天下午我還在開會的時候,他就給我發了消息,說是要分手。
發了好多的消息,我最後開完會看到的,真的好想告訴他我到底是怎麼想的。但是到最後我還是什麼都沒有說出來。
原本想著告白是當麵,分手也需要當麵,但是後來想想也就是這樣差不多。
最終我還是簡短地回複了他。
說實話,我們兩個人在一起也算有一段不短的時間,但是我卻不知道他的秘密。秘密可以有那種對著我不能說的,但我覺得不能太多。
但是現在想想他的秘密似乎太多了,我對他在很多方麵近乎一無所知。
沒有吵架的兩個人,直接分手,其實代表了沒有挽回的餘地。
盡管很心動,盡管心底還是放不下,但還是要牢記現實,即使曖昧在即,也應該及時結束。是克製的冷靜,沉下身心的思考,也是救贖,是光明的虔誠。畢竟一般的吵架都是溝通的方式。而我們就缺少了直接的溝通。
話是這麼講,但是我仔細一想卻是不知道如何進行溝通,如此有隔閡的兩個人,又怎麼進行有效溝通呢?
第一次分手,沒什麼體驗和感想。
感情上如果一定要說清楚,我就覺得是很難的。
比如現在四點鍾就醒了,還是睡不著,我可能真的是覺得空蕩蕩的。
和平分手沒什麼不好的,至少沒有撕逼,沒有難堪,隻有基於最正常的語言的最正常交流。
很體麵,我也不至於再去想什麼其他的事情了。
雖然不想承認,但是我記憶力真的很糟糕,也不能說是糟糕,準確的說應該是,不知道我到底在記什麼東西。但是喜歡他這件事情,我的確是記了很多年。
記到哪怕分手了,還是忘不了。刻入骨髓,吸煙入肺。
對愛麻木是一種什麼感覺呢?僅剩下慣性的敷衍罷了。
真的很痛很痛過就真的不會再痛了嗎?
是不是不再相信就不會再痛了?
好像是這樣的吧。不需要了。
再沒有我們,隻有你,我。
“我分明遺憾,又不住感慨。想你是真的,忍住不停留過去也是真的。”
雖然知道感情可遇不可求,但還是忽然冒出了想要強求的想法。
別人形容孤獨的人,經常描述為像把自己關在了一個黑暗的房間裏,出去也是荒蕪,倒不如什麼也不做。
我以前也是這樣的,但當我偶然間推開門的那天,我注視著這無言的一切,突然覺得若是我在這片土地裏種一些花呢?
無人欣賞又怎樣,我可以取悅自己。
於是哪怕不斷有人向我告別,我感受留戀,但並不遺憾。
因為我還有我的花,我相信還會有許多許多人會因為我的花愛我。
“你說兩眼空空,卻不敢睜眼看我。”
世間安得兩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