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陳奕迅的歌,很容易就熱淚盈眶。比如說這首《Katrina》,歌詞裏唱,“我愛自己,也未愛得起”,不自覺,眼睛就濕了。
朋友跟我說,為了喜歡的人和喜歡的事奮鬥,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我想了想,也不全對。奮鬥的過程當然是美好的,可是一切過程都是為了結果。如果結果不好,那麼整個人都不好了。
感情是會有保質期的,過了保質期還堅持保留不肯扔掉,那麼吃虧的總是自己。努力當然沒錯,可是方向錯了,努力也就沒了意義。
長大後覺得自己離“優秀”這個詞越來越遠了。從小都是“別人家的孩子”的我從一開始的極度不適應,如今也能坦然接受這個不完美甚至是平庸的自己,說不上是好事還是壞事。
家境一般,長相一般,工作一般,什麼都是一般。年輕時的豪言壯誌如今已找不到,隻是覺得過好每一天開心就好。雖然每天也都在努力在加油,可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得到,現在的我離以前那個激情萬丈的自己,距離太遠了。
我同樣不知道是好是壞。好的話呢,我可以說懂得知足與行樂。壞的話呢,又缺乏生氣混吃等死。也許成長和這個世界的大部分東西一樣,都是不能用絕對的是非對錯來衡量。
“優秀”是什麼呢?我有時候會想啊,那些有自己的一技之長的人是優秀,那些堅持夢想一直在路上的人是優秀,那些做出一番事業功成名就的也是優秀,那麼像我們這些,努力學習但永遠也追不上學霸,沒有一技之長什麼也不會,夢想就是能養活自己,有錢多出去走走,像我們這樣的人,也在認真生活,積極向上,那可不可以,也是優秀的呢?
總會有一段時間是非常“喪”的,覺得所有努力都是白費,所有付出都沒有意義,所有人都討厭自己。不想動,不想做任何事情,也不想社交,就想一個人待著,一待就是一天。
我想說的是,沒關係的。人生喜怒哀樂,可以高興,自然也就可以“喪”。心情很喪的時候,想做什麼就去做好了。不想起床,就賴一個上午。不想社交,管他是玉皇大帝還是孫猴子,不理就是了。想哭就哭,抑製不住想念他,想念就是了,盡管他是個渣男,你想的是帶給你快樂對你好的那個他,你是一點都沒有錯的。
優秀不是別人賦予我們的,而是我們自己強貼在我們身上的標簽。撕掉標簽,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存在。認真生活,無愧於心,你就可以是自己心中最優秀的人。
今天我不是很優秀,但是我會一直努力。也希望你能一直努力。借用王爾德的一句話,愛自己是終生浪漫的開始。不管優秀與否,至少要愛自己。
以前很喜歡唱歌,經常一個人嘰嘰喳喳唱個不停。可是身邊的人總是一臉嫌棄地說吵死了,讓我別唱。那我就不唱咯。漸漸的,連開口都不怎麼敢了。可是我喜歡唱歌啊,一個人的時候依然會自我陶醉地唱,就算很難聽,也沒有聽眾,但我喜歡做這件事情,做就是了。
我也喜歡文字啊。以前每天都記日記的,不斷觀察自己審視自己,才能進步。現在做這個公眾號也被舍友說無聊,畢竟每天也很忙啊,今天進工廠實習也累死了,完全不想動彈。可是啊,我就是喜歡文字從我筆尖遊走的感覺啊,把自己的心情記錄下來,就好像把自己生命的痕跡一點一點描繪出來,這種儀式感讓我感到十分滿足與幸福,因為如果我覺得這一切都是有意義的,那麼它就是值得的。快樂是最簡單卻也是最複雜的,在簡單的年紀裏,就不能辜負簡單的快樂。想做什麼就去做好了,就算什麼也得不到,也總還有年輕這個借口。
大概每個人都有自己不被別人所理解的小秘密吧,這樣才讓我們每個人都與眾不同。比如呢,有些人天生就有某項技能,生下來就有鴻鵠之誌,最愛做的事情就是為這個世界做貢獻,也有人生下來就普普通通的,夢想就是吃好喝好,順帶玩好活好。可是你能說能者多勞是顯擺嗎?能說窮者獨善其身是不思進取嗎?當然有人會這樣說,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叫“杠精”或者“噴子”。大多數人都有自己的判斷力和修養風度,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隻要不影響他人,總歸是值得驕傲的。畢竟,“忠於熱愛”這個詞,在這個浮躁的社會,是多麼難得啊。
我們堅持做一件事,並不是因為這樣做了會有效果,而是堅信,這樣做是對的。所以,不管別人怎麼說,堅持做自己就是最了不起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