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肉不僅口感粗糙,還散發著一股濃烈的腥臊味,更為關鍵的是,百姓多數鍾情於那肥膩的口感,對瘦肉反倒興致缺缺。
這野豬常年在林間穿梭,愣是一丁點肥肉都沒長,滿身都是精瘦的肉。若想將其變現,也隻能忍痛賤賣了。
他在心中暗自盤算著,家豬肉都能賣到十三文一斤,那他就便宜三文,賣個十文,應該會有人願意買吧!
聽兒子說要拉到酒樓門口去賣,他不禁憂心忡忡,那些有錢人會吃這種東西嗎?
田寶兒卻是笑嘻嘻地回應道:“不試試怎麼知道呢!不管怎樣,這可是野味啊,聽說有錢人都喜歡追求新鮮呢。”
野豬肉的味道的確不如家豬那般鮮美,但貴在一個“野”字啊!他覺得還是有一線希望的。
田大福卻始終覺得不太靠譜,便搖了搖頭,“還是算了吧!要是沒人買可怎麼辦?”
他還是認為去集市擺攤更為妥當,隻要價格稍微便宜一些,肯定能夠全部賣出去。
田寶兒聽了父親的話,回答道:“好吧!那就聽爹的,明天早點起來,把豬殺了,收拾妥當後,拉到集市去賣。”
按理說,蓮花村的人口也不算少,可為何非要拉到鎮上去賣呢?主要是田氏族人眾多,其中有幾個特別喜歡占人便宜的本家。
自己好不容易抓回來的野豬,憑什麼要便宜她們?就算是吃了你的,也不會說你半句好話,隻會覺得是理所應當的。
田大福點了點頭,“行,就這麼定了。”
至於大哥那邊,他也不打算告知了,反正兒子回來的時候,天已經黑透了,也沒人看到車上的野豬。
爹娘也清楚年後兒子要成親,需要用錢的地方多,估計也不會怪罪。
萬一被村民發現了,大不了留下一塊肉,給他們送過去,或者買些糕點也可以。
“爹,我們不找大伯來幫忙嗎?”田寶兒試探地問道:長這麼大,他還沒有親手操刀宰殺過任何動物。但大伯可就不一樣了,每年冬天,他都會成為村民的座上賓,被請去家裏殺豬。
田大福直接搖了搖頭,“還是算了吧!本來這野豬就不大,再給你大伯拿回去一些,那就所剩無幾啦。”
大哥雖然對自己曾經的行為有些不滿,但他並不是個喜歡占便宜的人。田大福堅信,大哥會像爹娘一樣,理解自己的難處。
“那好吧!不過我們天不亮就得起床,免得殺豬的聲音把那些愛湊熱鬧的村民給招來。”
田寶兒還就不信了,那些半夢半醒的村民,大清早就會跑過來看熱鬧。
田大福對兒子的提議深表讚同,“兒子你說的太對了,明天寅時我們就起床,等那些村民睡醒的時候,野豬恐怕早已被大卸八塊了。”
父子倆相視一笑,仿佛已經看到了明天把野豬換成錢的美好畫麵,手上挑豆子的動作,也變得輕快了許多。
王氏剛剛關好院門,就聽到小野豬傳來一陣哼哼唧唧的叫聲,那聲音就像小孩子在撒嬌一樣。
野豬雖然是雜糧性動物,不挑食,但早晨給它拌的滿滿一桶麥麩子,它卻愣是一口都不吃。最後,王氏實在沒辦法,隻好忍痛割愛,扔了些玉米粒和紅薯。
這不,聽到野豬的叫聲,王氏趕忙又去拎了半籃紅薯,像對待寶貝一樣,小心翼翼地倒在了豬圈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