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羽認真的看完手中的一份合同,笑著對李秀滿說:“滿叔,您確定這份合同是給我的嗎?”
“怎麼?不滿意?這份合同可以說在整個韓國都找不到比這更好的了。”李秀滿早就想到韓羽可能會有些不滿意的地方,於是按照自己的意思草擬了這份算是一般的合同,正所謂漫天開價坐地還錢嘛,“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我們現在可以商量嘛。”。
“其實這裏大多數的條款我勉強都可以接受,但是比如這裏說的我所寫的歌曲所有權要全部歸公司所有,這我是絕對不會同意的;還有這裏公司擁有我所有的廣告肖像權;還有我的所有收益與公司四六分成,我四公司六?最可笑的是這裏:禁止談戀愛!我絕不可能答應這樣限製我人生的條款。”韓羽放下合同,指著上麵的一些地方認真的說。
看到韓羽好像有點不滿,李秀滿連忙開口說:“你先別急,這隻是負責草擬合同的一個大綱,我們可以以這份大綱為基層修改成合適的條款。現在我們就來商量下具體細節,直到你滿意為止。”今早李秀滿收到消息,昨天韓羽已經去了一趟JYP公司,與樸振榮見了麵,他擔心韓羽會被樸振榮誘惑,於是已經打算大出血了,哪怕在韓羽身上少賺點也比他投入JYP的好,更何況有韓羽在公司,自己以後要想打開歐美市場就會變得非常容易。
半個小時後,一份可以說在以往的韓國娛樂圈內絕對不可能出現的合同放在了韓羽麵前:一切所寫創作所有權歸韓羽本人;總工作量不超過六個月,其餘為自由安排時間;如遇意見分歧以致解約,韓羽則需支付五倍違約金即可解約。。。。。
看著這份完全是以韓羽利益為大前提的合同,李秀滿心疼的心裏直滴血。最後確認了一遍合同,韓羽飛快的在這份合同上簽下了自己的英文名和韓文名,然將其交還給了李秀滿。
“小羽啊,好像你們學校的校園祭快要開始了吧?”簽好合同,心情舒暢的李秀滿喝了口茶說。
“校園祭?什麼東西?”韓羽不解的問。
“就是有點像國外學校的嘉年華活動,隻不過在韓國一般是以音樂為主題的。”坐在一邊的樸俊仁室長連忙解釋道。“在韓國校園祭很受學生的喜歡,很多經紀公司都會派人參加以便發現更多有潛力的人才加入公司當練習生,很多有明星夢的學生都會在校園祭上盡情發揮自己所長,像我們國家的三大電視台KBS、SBS、MBC也會進行直播或者轉播。
“哦,是這麼回事啊,那又怎麼了?”韓羽還是不明白。
“我的意思就是希望你能準備兩首歌曲去參加你們學校的校園祭,我會去聯係下三大電視台,希望能請到一個來讓你在電視上先亮亮相,然後暑假一開始就可以安排你出道了。”李秀滿接口說。
“哦,原來是這樣啊,這當然沒問題,我前段時間也寫了一些新歌,可以選兩首出來參加校園祭。”終於理解了李秀滿的意思,韓羽突然想起了同班同學秀妍和美英,“滿叔,我能不能向你借兩個人?”
“誰啊?”
“我的同班同學,也就是我的妹妹,鄭秀妍和黃美英。”
“哦,是她們兩。”李秀滿當然十分了解現在自己公司主力培養的那幾個女生。
“我是想帶上她們,讓她們可以先感受下舞台的氣氛,也讓她們多點舞台經驗。”韓羽解釋著。
“當然沒問題,你們是同一個學校的,又是同一個公司,我當然樂得高興啊。”李秀滿滿口答應了下來。
“明天我就把已經完成的歌曲帶來,我想選出一些來作為我出道專輯的歌曲。”
李秀滿聞言大喜過望:“真的嗎?沒想到你連專輯歌曲都準備好了,這下我連去收歌的時間都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