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趕緊給我滾回去吧,太丟人現眼了!”
“我哪丟人了啊?我這不還是為了自己努力嗎?我紅了,你分紅是不是也多一些?”
“不管你怎麼說,有些熱度能不蹭就別蹭。”
......
距離江辰投稿《福爾摩斯探案集》已經過了三周了。
此時的英國牛筋出版社。
比爾·埃爾羅是出版社的一位編輯。
今天他照常翻看這些傳來要發行的小說。
“哦天哪,寫得跟狗屎一樣也好意思發書,真是浪費版號!”
他放下了一本小說,又拿起了一本。
“福爾摩斯探案集?現在居然還有人寫偵探小說,真是讓人吃驚,我看看寫的是什麼流水賬......”
埃爾羅正了正自己的眼睛,然後翻開了這本小說。
“柯南道爾,沒聽說過,又是一個新人......”
本著敬業原則,埃爾羅還是認真看了一遍。
一般的書籍他隻是稍微翻翻前麵就知道是什麼水平了,知道了大概的內容也就失去了看下去的欲望。
但是手裏的這本書卻仿佛有種神奇的魔力。
他認真盯著書上的每個單詞。
“竟然是借用助手的視角來描寫,有點意思。”
“什麼,竟然是這樣!哦天哪,這個福爾摩斯真是天才!”
“啊,好狡猾的凶手,但是逃不過福爾摩斯的明察秋毫......”
一邊看書一邊碎碎念是埃爾羅的老毛病了,當他沉浸在閱讀中的時候,這個毛病就十分強烈。
當他看完全部的時候,頓時大為惱火。
“這就沒了?誰家的作者,竟然如此短小!”
但是看完後,埃爾羅卻忽然反應過來,他竟然被這本小說完全吸引了!
“嘶!這本小說真了不得,這本小說絕對能火!”
“我要去找社長!”
作為編輯,他的工作就是發現好書,然後加印,再然後就是推薦給各大書店。
埃爾羅現在情緒十分激動。
他有種強烈的直覺,這個《福爾摩斯探案集》絕對有成為現象級作品的潛質。
看似是一部偵探作品,其實文學性很高,裏麵的時代背景是十九世紀末的歐洲。
那個時代非常黑暗,從這部作品裏麵的各種案件都很直觀地揭露出了這種黑暗,無論是警察的不作為,還是各種黑幫的混雜,都給人們帶來了極深的痛苦。
再加上,英國人其實很喜歡這種具有強烈個人英雄主義的角色,福爾摩斯這個人,非常符合他們對偵探的幻想。
“社長社長,您一定要看看這本書,我發誓這會是一部神作!”
沒過多久,社長整個人都是興奮不已。
“好啊,這本書的人物刻畫得太好了,埃爾羅,你立了大功啊!”
“那我們現在......”
“你去聯係各大書店,讓他們的主編自己評估一下這本書的銷量,我要聯係一下這個柯南道爾。”
“啊?還沒有出售,您聯係他幹嘛?”
“蠢貨!當然是催稿啊,人家不看,我還要看呢!”
“哦對對對,社長你死命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