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裸是自願,不裸也是人之常情(1 / 2)

小T給我打電話,說女友和他分手了。

兩個人戀愛談了整兩年,每次看到他們都是如膠似漆的樣子。好好的,怎麼突然就分了呢?

小T有氣無力地說:她嫌我窮,結不起婚。

小T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職員,4年前從一所普通大學畢業。工作期間,跳過3次槽,工資終於得以從1000元出頭攀升至2500元。工資不高,但也不算低,至少自己的衣食住行不用犯愁。

兩年前,小T經人介紹和女友相戀。女友也是公司白領,收入比小T略微低些。小T說,女友是個十分體貼的女孩,從來不要求他買貴重的禮物,下館子也是去中式小館子,出門不打的,衣服不買名牌,偶爾看看電影,情人節送卡片就行了。

女友說,兩個人過日子,隻要大家真心相愛就好,並不需要那麼多的虛榮。小T想,這是一個多麼難得的女孩啊!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居然還有這麼淳樸善良的女孩,他可真是幸運得過了頭了!

就這樣,兩個人同居了,不久後小T的女友就懷孕了。

那次懷孕純粹是場意外,著實讓小T費了好一陣腦筋。小T是個特別膽小且善良的人,平時踩死一隻螞蟻都要連連懺悔,如今女友肚子裏有了自己的孩子,他怎能忍心打胎?於是,小T堅定地對女友說:咱們結婚吧!

可是,結婚哪是那麼容易就搞定的事?女友已經懷孕,既要結婚生子,至少得準備套房子吧?可是,房價這麼高,哪怕是不起眼的二手樓,開出的價格也遠遠超過他的承受能力。於是,小T決定和父母借點錢,父母辛苦一輩子也積攢些錢,先把首付和裝修錢湊夠了。他手裏還有2萬元錢積蓄,可以用作結婚費用。客是要請的,婚紗照是要拍的,蜜月是要度的,可以從簡但不能不搞,不然就不叫結婚了,叫同居。

可是,買了房,結了婚,以後的日子又怎麼過?如果買房子結婚,他們每個月得還貸3000多元,再加上水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等等,一個月下來也要幾百元。一家人還得吃飯吧?生孩子也要用錢吧?如果奶水不足還得買奶粉吧?如果孩子生病,或者父母健康情況不樂觀,又得拿出一大筆錢吧?媳婦每年得買兩件衣服和化妝品吧,同事之間基本的應酬也得出吧?這些錢,小T和女友那點工資根本不夠用。

思來想去,小T認為他們必須裸婚,不買房,不辦婚禮,隻領兩個紅本本就完事。不過,小T的女友不幹了。她說,她並不怕裸婚,隻是怕裸婚之後的生活。沒房子、沒婚禮也就罷了,可他們得生孩子啊!生孩子就得花上一筆錢,孩子喝奶粉、穿衣、看病更是一筆巨大的開銷,他們目前也不過是維持自給自足而已,若再生養個孩子,經濟壓力得多大?

最終,兩個人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他們不能買房,不能生孩子,他們隻能保持現狀,並且努力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