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子是莊子的信徒,崇尚灑脫簡約的生活方式,裸婚一事倒是蠻合她的胃口。所以,當相戀了1年半的男友提出裸婚時,她一口就答應了下來。
朋友得知了櫻子要裸婚的消息後,紛紛表示反對。她們中的大部分,可不是人們想象中的,企圖用身體和婚姻換取豪宅香車的物質女。她們反對,實在是因為中國人當下的婚姻狀況讓大家——特別是女人——不大放心。
“咱這不是外國。在國外,新郎新娘要去教堂結婚,要在神父的見證下在上帝的麵前許下不離不棄的神聖誓言,讓上帝作證來簽訂這份婚姻契約。——而我們有什麼?我們不信上帝,更不信什麼玉皇大帝,當然也不信那兩個9元錢的小本本。我們的婚姻沒有任何保障,如果還要裸婚的話,就和沒有先期投資的合同一樣,撕毀起來很是容易!”
櫻子一聽,愣住了:“我們有愛情啊,我們結婚,就是因為相愛啊!”
朋友哈哈一笑,上前摸了摸櫻子的腦門:“你也沒發燒,怎麼竟說些胡話?愛情能新鮮個幾年,無論當初有多甜蜜多美好,男人總有膩歪的那一天。到時候,你怎麼辦?裸得幹幹淨淨,正好,離得也幹幹脆脆!還不如多些財產上的糾葛,他不心疼你,總要心疼錢吧!”
櫻子這位朋友的話說得很決絕。這也不怪她,她受過愛情的傷,也曾以為愛情就是天長地久,也曾為了心愛的人付出了全部,但那個男人甩她時,甩得真是幹淨利落。沒有孩子,沒有共同財產,離婚比領結婚證還容易。
“親愛的,我要你相信一句話,寧可信這世上有鬼,也別信男人那一張嘴!”說完這話,櫻子朋友踩著高跟鞋,蹬蹬蹬地就走了,想是她不願在這傷心的氛圍裏停留太久吧!
這下子,櫻子倒有些不知所措了:這婚,到底該不該裸?
櫻子朋友的想法,也有些道理。馬克思不是說過嗎?“婚姻就是變相的賣淫嫖娼。”我最初看到這句話時,認為馬克思未免太過刻薄,甚至有嘩眾取寵,危言聳聽之嫌。可待我們仔細品味,卻又驀然領悟,馬克思應該是想要告訴世人:經濟無處不在,甚至可以輕易改變婚姻的走向和味道。
在以往,婚姻製度本身的確和愛情沒有多少聯係。你想,兩個人未曾謀麵便要結婚,何來愛情可言?即便在現如今,一樁婚姻的建立和維係,也依然不乏感情以外的內容存在。不承認這一點,恐怕就有避重就輕之嫌。那麼,婚姻關係建立後,應該如何維係?
正如櫻子朋友所說,西方人來得比較簡單:他們信奉上帝,便在上帝麵前起誓結婚——即使誓言並不能保證他們未來不會離婚,但至少可以保證他們尊重和善待婚姻,不至於把它當成扮家家酒那般隨意的東西。可我們的傳統裏,婚姻就少了這種神聖契約的約束力——我們可是不信上帝,也不怎麼信法律的。於是,很多人認為,要想維係婚姻穩定,就隻能依靠物質投入來找齊。當男人女人為了結婚買房、買車、舉辦豪華婚禮時,一筆筆的“先期投資”就砸了進去,將來某些人想解除婚姻合同時,至少還得想想那些“先期投資”,離婚的經濟損失著實不小,心理上就有了些許顧忌。
可我認為,這是一種非常悲哀的做法。婚姻應該有良好的經濟基礎,但是,婚姻的建立和繼續卻不能單單依賴物質利益上的牽扯、糾葛作保障,這樣的婚姻並不穩固,因為利益與矛盾是共存的,這類婚姻看似平靜,內部往往是暗流湧動,一旦矛盾激化後果不堪設想。更何況,兩個人若單純地因金錢、利益而結合,這婚姻本身對於雙方就是一種痛苦的煎熬,還有何幸福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