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民族是個契約的民族,他們極為重視立約與守約,並使這高度神聖化。在商業活動中,猶太人一貫極為重信守約,然而,這種態度並沒有導致猶太人把合同書都供奉在神龕裏。相反,隻要有買主賣主,合同本身就是商品,同樣也可以買賣。有人要賣,當然就會有人要買,方能達成交易。自然事物都有對立的雙方存在,所以世界才是如今的一個平衡體,打破了平衡,世界將是一片混亂。所以說,買、賣是同時存在的,它們構成一個平衡體。
《塔木德》對酒的評價並不高,深信“當魔鬼要想造訪某人而又抽不出空來的時候,便會派酒做自己的代表。”這同我們學語言中的醉鬼一詞有異曲同工之妙。喝醉的人同鬼相差無幾。因此,《塔木德》叮囑猶太人:“錢應該為買賣而用,不應該為酒精。”而世界上最大的釀酒公司格蘭釀酒公司的老板卻是猶太人。
有許多猶太人大亨,他們手中掌握著數以百萬、千萬,甚至億萬的財富的時候,他們感覺手裏拿的不過是一堆紙而已,並不覺得這就是可以時刻給人帶來禍福安危的東西。如果他們把金錢看得很重,就不敢再那樣心不跳、氣不喘地賺錢了,也不敢那樣拚命地賺錢了。
要想賺錢,絕對不能給自己增加心理負擔,而是應該十分從容地、冷靜地對待,對金錢不感興趣自然賺不到錢,然而倘若把金錢看得太重也就給自己背負了沉重的包袱,這個時候,你所需要的就是徹底地忘掉金錢,不要再把它當做是負擔才好。
猶太人隻把金錢當做一種很好玩的物品,它在刺激著每一個人的神經去高度地投入它,人們投入資金的時候就是投入了一次次危險的但是有趣的遊戲,當這個遊戲勝利的時候,也是十分有意思的。如果不是把賺錢當做遊戲,而是看做一項沉重的工作,甚至是在拿命運做賭注的時候,心理的壓力會十分強大,以至於人們不敢去冒風險。
猶太人這樣形容自己,在賺錢的時候你就進入了一個遊戲的世界,作為遊戲的參與者,你要不停地和對手進行較量和角逐,你要采用一切辦法和手段來勝過其他的人,你要超越所有的人才能贏得最後的勝利。
著名的金融家摩根就是這樣的賺錢觀念,即決不讓賺錢變成一種沉重的負擔,而是一種新鮮刺激的遊戲,他認為隻有這樣遊戲的心態去賺錢,才是良好的賺錢心態。
摩根賺錢甚至達到癡迷的程度,他一直有一個習慣,每當黃昏的時候,他就會到小報攤上買一份載有股市收盤的當地晚報回家閱讀,當他的朋友都在忙著怎麼娛樂的時候,他則說:“有些人熱衷於研究棒球或者足球的時候,我卻喜歡研究怎麼賺錢。”
在談到投資的時候,他總是說:“玩撲克的時候,你應當認真觀察每一個玩者,你會看出一位冤大頭,如果看不出,那這個冤大頭就是你了。”
他從來不亂花錢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他總是琢磨怎麼賺錢的辦法。有的同事開玩笑說:“摩根你已經是百萬富翁了,感覺滋味如何?”摩根的回答讓人玩味:“凡是我想要的東西而又可以用錢買到的時候,我都能買到,至於其他人所夢想的東西,比如名車、名畫、豪宅我都不為所動,因為我不想得到。”
他並不是一個為金錢而生活的人,他甚至不需要金錢來裝飾他的生活,他喜歡的僅僅是遊戲的感覺,充滿了風險和艱辛,但是也頗為刺激,他喜歡的就是刺激。摩根說:“金錢對我來說並不重要,而賺錢的過程,即不斷地接受新的挑戰才是樂趣,不是要錢,而是賺錢,看錢滾錢才是有意義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