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說,媽媽最愛穿旗袍,這在當時的鎮裏顯得格格不入,但沒人能忽視這道淮鎮最靚麗的風景。
媽媽說,當年的爸爸木訥得很,卻在婚前跑到幾百公裏外的城市找有名的裁縫給她做了一條頂頂好的雙麵繡花紅旗袍,頂著所有不理解的目光把她抱上婚車。
旗袍,於她爸媽有著最特殊的意義。
而如今,身後那個高大俊朗的男人抱著她,問:“阿予,喜歡嗎?我準備了很久。”
邊予心髒撲通撲通地跳。
“喜歡……”
程京賜鬆口氣,用下巴蹭了蹭她的頭,“我還怕你嫌它花哨呢。”
“哪會?我很喜歡這個設計。”
程京賜嘴角掛笑,略帶驕傲地說:“我設計的。”
“嗯?啊?”邊予是真被驚到了。
程京賜挑眉:“怎麼?不信?我電腦裏有手稿。”
這份禮物他準備了很久,從他們沒在一起就開始準備了。
第一次自己設計,他也怕邊予不喜歡,帶她過來看成品心裏多少帶了點忐忑。
邊予回身抱住程京賜,抱得很緊。
程京賜哼笑:“這麼感動?早知道……”
話沒完全吐出,男人止住了。
他又問:“下周一是不是要去星耀報到?”
“嗯,入職手續已經辦好了。”邊予的臉埋進程京賜的懷裏,聲音悶悶的。
“那明天要不要回一趟淮鎮?”
“嗯?”
“跟你爸媽介紹介紹我。”
邊予抬頭,看他:“好。”
“我下周也要上班,明天不去就得拖好久。”他說。
邊予恍惚,突然覺得有點好笑:“我都不習慣你說上班了。”
從他倆重逢開始,程京賜就頻頻出現在她麵前,她都快忘了眼前這個男人的工作是多麼忙了。
程京賜捏捏她的臉。
“回家嗎?衣服我改天讓人送來。”
邊予說:“好。”
程京賜帶著邊予去知周路買了一堆吃的,等回到雲間,毫不猶豫地把她拐到了自己家。
沈眠已經打過招呼,要在舅舅家住幾天,程京賜便更有理由和自家老婆同居了。
兩人洗過澡,程京賜幫邊予戳開奶茶,遞給她,自己去處理工作。
他雖然職業是武警,卻也和遲敬合作了些產業,不用經常理會,但有些決策還是要他本人簽字。
放在旁邊的手機是常年不靜音的,此時正時不時地震動,屏幕一明一滅。
程京賜掃了一眼,“黎明晰”幾個大字在屏幕中間跳躍,他拿起手機利落把人拉入黑名單,手機一下子就安靜了。
“阿予。”
“嗯?”
邊予咬著吸管應了一聲,程京賜起身在她旁邊坐下,看她手裏的平板:“在看什麼呢?”
“美劇,老友記。”
“不是看過很多次了嗎?”程京賜記得這集邊予前段時間看過。
“好看,愛看,在重溫呢。”邊予笑笑。
程京賜從燒烤袋裏拿出一串豆皮,把它夾到塑料碗裏,喂給邊予。
邊予咬了一口,小口咀嚼著,在側邊看很像隻嚼青菜的小兔。
程京賜陪她看了一會,突然說:“阿予,我想跟你拍張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