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你不記得死之前的事了嗎?”明琅問道。
“死?你說什麼話呢?這好好一個小姑娘怎麼上來就詛咒人呢?”老太太把手裏的拐杖在地上搗了“篤篤”響:“就我這身體,我還要活到一百歲呢!亂說話,你小心爛嘴!”
“那你記得你是為什麼住院嗎?”
“怎麼不記得?別看我快七十歲了,我記性可好著呢。”老太太說:“不就是下樓梯摔了一跤摔斷了腿嘛,沒事,我身體好,很快就恢複好了。”
“摔斷了腿?那為什麼你現在可以好好地站著呢?你的腿不疼嗎?”
老太太這時才反應過來,立馬低頭看著自己的腿,腿上還打著石膏,但站了這麼久,她絲毫沒覺得痛。她不信邪,又抬起腿在地上跺了幾下,還是不疼。並且她還發現了一個更可怕的現象——白晃晃的燈光下,她的腳邊一點影子都沒有,麵前這個小姑娘和那個蹲在地上的膽小鬼旁邊都有影子。
“咋回事兒?這是咋回事兒?啊?”老太太抬頭一臉驚恐地望著明琅:“難道我真的死了?”
還不待明琅回答,老太太就自顧自拄著拐杖在病房裏轉得像個熱鍋上的螞蟻,邊轉嘴裏還邊念叨:“這可怎麼辦?怎麼會呢?肯定是那個白眼狼幹的,他可真狠心呐!”說到憤怒的時候用拐杖用力地猛敲地麵,
明琅沒有打擾她,片刻之後,老太太開口道:“我想起來了,我住院之後,那個白眼狼就經常來我這裏讓我簽股份轉讓協議,我沒同意,後來我總覺得經常精神不振,老是想睡覺。”
“有一天那個白眼狼趁我睡得迷迷糊糊間,拿著我的手指摁了個手印,”老太太咬牙切齒道:“那賤蹄子拿到廠子的股份之後就要殺人滅口,那會兒我還清醒著呢,隻是渾身沒有力氣,起不來。然後我就看到他和一個穿著白大褂的醫生站在我床邊,那醫生把一針藥劑推到我的輸液瓶裏。肯定是那個藥,那肯定是毒藥!”
“這個狗東西,當初就不應該把他接回來,讓他在那山溝溝裏爛透了才好,呸!”
說完老太太就要往外走:“我要去找他,殺了那個狗東西,不然我兒子就沒有好日子過了。”
明琅拉住她:“可是老太太,他也是你兒子啊。”
“不!不!那不是我兒子,那就是個吸血鬼,是白眼狼,是養不熟的狗崽子!我當年就不應該把他生出來,我給自己生了個敵人。”
“唉,”明琅聽著老太太大罵特罵他兒子,深深歎了口氣。
這個老太太名叫盧春芝,出生在一個偏遠的山村,十八歲的時候進城打工,之後嫁給了一個無父無母的城裏人,一年後她生了一個兒子,取名叫張耀。盧春芝雖出生鄉裏,但腦子活泛,她敏銳地發現了時代發展的方向,乘著政策的東風,她慫恿丈夫辭了工作做起了服裝批發生意,沒兩年生意就做得風生水起。
盧春芝的目標遠不止於服裝批發,張耀五歲的時候,盧春芝兩口倆開起了服裝廠。就在這時,盧春芝發現自己又懷孕了,十個月之後他們又有了一個小兒子,取名叫張宗。他們實在太忙了,就把這個小孩送到了盧春芝的老家,讓她父母幫忙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