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並不是《互換人生》節目組第一個想掙錢的主人公,所以威哥答應得很爽快,隨即就和節目負責人商量,讓寧子浩幹些什麼節目能更有看點。
然而正當雙方合計時,才發現寧子浩不滿足用工條件,早在2002年12月國家正式施行的《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明確了任何經營場所不得錄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盡管節目組希望借此機會磨練一下寧子浩,讓他能體會賺錢的不易,學會感恩,但與收視率比起來,不踩法律紅線更重要。於是,通過節目組賺錢的機會胎死腹中。
然而,叛逆期小孩的通病是越不讓幹什麼就越想幹什麼。
不能給介紹掙錢的工作,那我賣自己衣服總可以吧!帶了近兩箱衣物過來,寧子浩決定留下三套換洗,其餘的都賣了換錢!
急切想賺錢的寧子浩重新打起了衣服的主意,原本覺得隻有賣給節目組工作人員才能有個好價錢,但是在威哥那兒嚐試失敗後,明顯這條路行不通。
在哪兒找能夠肯花錢買自己衣服的人呢?學校的孩子都沒錢,而且農村大多人不僅不識貨還沒錢,在哪兒能找到目標人群成了寧子浩遇到的第一個難題。
次日,寧子浩閑聊時將想法透露給自己的那幫小跟班,福貴這個顯眼包理所當然地站了出來。
“浩哥,你的意思是你想賣衣服?”
“是啊,一般你們的衣服在哪裏買的,多少錢呢?”寧子浩詢問的初衷是想了解行情。
“大多都在集市上買的,如果你想賣,可以去集市賣嘛!我哥他們經常在集市混,到時候可以讓他帶你去!”
“集市?村口的那個?”寧子浩以為是小集。
“不是,是去的大集。”福貴特意解釋:“每月2號、7號縣裏都有一次大集,那兒人多,東西好賣!”
“好主意!”福貴給了寧子浩靈感,去縣城好啊!肯定有識貨之人!
決定縣城,沒有“人生自由”的寧子浩向節目組請示,說是請示,其實更多的是需要節目組的幫助,至少自己不可能靠兩條腿走過去。
節目組聽聞,雖不讚同他的想法,但為了不再激起他的叛逆心理,於是製造難度。
他們告知寧子浩,衣服是他自己的,賣不賣由他做決定,且去縣城,節目組不反對,就是有兩點要求:一是不能耽誤學習;二是自己想辦法過去。
幸運的是這月的17號剛好是周日,完美的避開了學習日,但對於怎麼去縣城,他暫且沒有頭緒。
此時,為他排憂解難的福貴再次出現。“小事!我哥經常過去,我讓他捎你一段!”
最終,寧子浩的煩惱得以解決,他也終於要邁出賺錢的第一步。
......
17號一早,來財騎著他自認為拉風的摩托,出現在了吳家門口。
“你咋會認識來財?”看到來財,吳爺爺很震驚,他不是輟學了嗎,怎麼會和寧子浩有交集。
“他是我學校同學福貴的哥哥,聽說我想去集市,特意過來接我一起!”
“你要去縣裏?”
“是的,我還沒逛過縣裏的集市呢,想去見識見識!”寧子浩不想把賣衣服這件事告知吳家。
“子浩,你才來不久,不了解村裏情況,交友注意一些!”吳爺爺委婉提示。
“沒事,我知道,爺爺,我走了!”寧子浩一門心思都在外麵,敷衍地回應,隨後背著個鼓鼓囊囊的書包往外跑去。
門口的來財頂著一頭“新鮮出爐”的爆炸頭,穿著一身當下最流行的誇張的服飾,擺了一個自以為很帥的姿勢,雙手交叉抱於胸前倚靠在剛洗得發亮的摩托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