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的級別很高,相當於副市長,殺了他,你就麻煩了,一旦災難過去,必會成為眾矢之的……”
沾上聖母,果然沒好事兒!
林立搖頭苦笑。
這還沒和夏雪麵對麵呢,就已經因為一個胡稀泥,產生了不可調和的分歧。
怪不得治安團火力不差,卻被監獄暴徒,打的頭破血流,損失慘重。
就這麼個打法,誰來了也不好使,也得被監獄暴徒,送去見閻王。
眼見林立悄無聲息,刀疤露出喜色,放聲大笑道:“小子,聽到了沒有,哪怕你槍管再粗,也殺不了我。”
“哈哈,現在投降,我剛才條件不變,如果你猶豫,我可就要殺人了,我們的人質,可不僅胡稀泥一個……”
殺人?!
我殺尼瑪!
林立這暴脾氣,怎麼可能忍得住,當即扣動扳機。
嗖!
子彈出膛。
砰!
直接穿過胡稀泥胸口。
瞬間把胡稀泥,撕成了兩半。
子彈去勢仍舊不減。
狠狠撞在刀疤胸口。
但奇怪的是,刀疤並沒有被撕成兩半,而是飛起來。
人在半空,狂噴鮮血。
等落到地上,已不再動彈。
“有意思,被如此口徑的子彈,打在身上,竟沒有變成兩半,這家夥的肉身夠硬啊。”
林立眉頭微微皺起,心中閃過一個念頭——這個刀疤,恐怕不是普通人,而是覺醒了異能的異能者。
“管你是什麼異能者,一槍打不死就兩槍,兩槍打不死換火箭彈,我就不信,殺不死你。”
砰砰砰……
連續不斷射擊。
每顆子彈都對準刀疤。
刀疤也不是吃素的。
他顧不上擦拭嘴角鮮血,連續幾個翻滾,就鑽入人群,同時大聲吼道:“開槍,都給老子開槍。”
“誰要是殺了這小子,老子就讓他當副團長,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從此榮華富貴,盡可享之……”
砰砰砰……
無數子彈撲向林立。
隻可惜,這些大部分都是手槍子彈,口徑太小,根本無法對履帶車造成影響。
反觀林立,一直瞄準刀疤。
不管刀疤躲到什麼地方,子彈隨後而至。
什麼,人質遭殃了?!
既然當了人質,就得有死的覺悟。
林立甚至覺著,現在一槍解決他們,有多餘的痛苦,是做好人好事。
“混蛋,混蛋啊,你可知道,你殺的都是些什麼人,難道你不想活了嗎?!”
“饒命,大哥,饒命啊,我退位讓賢,讓你當這個團長,現在總行了吧,我以後認你當大哥。”
“啊,我腿斷了,啊,我胳膊也斷了,怎麼會這樣,我乃鋼鐵之軀,刀槍不入,為何還沒大展宏圖,就死在這裏……”
憋屈!
太憋屈了!
末世前三十天覺醒的異能者,哪個不是響當當的大人物,可他明明擁有了鋼鐵之軀,卻被槍給殺了。
反倒是林立,殺死刀疤後,就覺一道白芒入體,渾身不由一沉,接著露出驚喜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