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追查漕幫走私鴉片的商行團練趕到了現場,對兩幫賊人進行了攔截,並且加入了打鬥。最後水師衙門的官兵也趕到現場,把販運搶劫鴉片的雙方賊人一網打盡。
可能有人問,那為什麼商行團練不單能夠脫了走私的關係,而且還有功呢?那當然是因為商行與乾隆之間的關係。
至於漕幫雖然也有朝廷的關係,但哪一種關係都比不上與錢的關係來得重要。自從潘振成入京之後,向乾隆表了忠心,商行表示每年向乾隆直接進貢300萬兩以上的白銀。漕幫能比嗎?
所以莫說是宋江山一夥,就算是漕幫對於朝廷,隻不過就是可有可無的無名小卒而已。隻要能把事態壓下去,乾隆與商行都能繼續揾大錢,就什麼都可以犧牲掉。
況且,當年走私鴉片與其他走私罪是同級別的,並不像現代社會走私這類東西,不是個死刑,就是是無期徒刑。因此就算定了罪,也就做個樣坐個一年或幾個月而已。然後花點錢就把人放出來了。
而搶鴉片的那幫土匪,就肯定是最慘的了。要關係沒關係,要錢沒錢。甚至有錢有勢的人,為了滅口,直接找人在牢裏就把他們弄死了。但誰讓你們幫洋人辦事,這叫活該!
以上這些就是時過旺從標統洪誌君那裏探聽到的消息,這個洪誌君也是因為時過旺這次給他通風報信,才立下了大功。他自然對時過旺也十分的客氣。說如果上頭有什麼賞賜的,一定不會忘了給時過旺留一份。
時過旺馬上推辭道:“哎呀,大人,我隻是盡個義務而已,就那麼一句話的事,這賞賜 時某真的是受之有愧。還是洪大人這邊勞苦功高,理應受賞。時某隻是希望日後洪大人多多關照就好了!”
洪誌君見時過旺這麼懂事,也大為高興,說什麼都要請時過旺,喝酒吃飯。聽罷,時過旺不禁靈機一動,順口說道:”哎,既然洪大人這麼看得起時某人。要不時某和幾個朋友在清平街開了一個小飯店。如果洪大人不嫌棄,就來小人的店裏試試菜,如何?”
洪誌君一聽更高興了,因為他多少也聽聞這個時過旺做得一手好菜。於是兩人說好,今天晚上就到時過旺的飯店吃飯慶祝。
時過旺這幾天雖然是忙於應付宋江山一夥的事,但偶爾他也會與張園清或者施金標碰一下頭。現在他們兩家原來的店,也都已經盤出去了。
新店基本也收拾得差不多了,就等擇日開張。所以,時過旺就想在開張之前,找些有頭有臉的人去店裏旺一旺場,這也是廣東人的一個習俗。因此便提議洪誌君來試試菜。
他告別了洪誌君,便馬上去找施金標、張園清夫婦一起,籌辦今天晚上的酒席。三人一聽,當然很高興啦!一個標統的職位,按現在來講,起碼相當於一個團營級的幹部。
在老百姓的眼裏就是一個大官,而且他還剛剛立了大功,說不定就要升上副都統的職位,那就是師級幹部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