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草驚蛇”被列為《三十六計》的第十三計,歸類為攻戰計。該計名原來有一種說法係源自段成式《酉陽雜俎》。其書中記述:唐代當塗縣令王魯,貪贓枉法,搜刮民財。有一次,當地民眾控告其下屬主簿貪汙,而王魯做賊心虛,隻怕拔出蘿卜帶出泥,竟不由自主地在訴狀上批道:“汝雖打草,吾已驚蛇。”意為:“你們打的雖是草,而我卻像草裏的蛇一樣受驚嚇了!”而據現在山東濟南考古現隋代玉簡《三十六計》,係刻於開皇十六年(596年),作者就是南北朝時期的宋國著名將領檀道濟。按此說法,《三十六計》成書要先於《酉陽雜俎》。顯然,《酉陽雜俎》不應是“打草驚蛇”計源,相反《酉陽雜俎》其中內容引用了《三十六計》。故“打草驚蛇”的計名來源還應該更早。
“打草驚蛇”原計文:“疑以叩實,察而後動;複者,陰之謀也。”其意是,現可疑況就要偵察清楚,掌握真實況後才能行動;反複偵察研究分析,是現敵方陰謀的重要方法。
該計解語原文:敵力不露,陰謀深沉,未可輕進,應遍探其鋒。兵書雲:“軍務(明本作:軍行)有險阻:潢井、葭葦、山林、翳薈者,必謹複索之,此伏奸之所也(明本作:此狀奸之處也),《通典禦覽》作:此伏奸之所藏處也。”該解語出自《孫子兵法?行軍篇》一段,解語意為,敵方不暴露自己的兵力,必然隱藏著更大的陰謀,千萬不可冒失前進,應該到處去搜索他的前鋒。兵書上說:“進軍路旁遇有懸崖絕壁的隘路、湖沼、縱橫水網、蘆葦、山林和草木茂盛的地方,必須謹慎地反複搜索,這些都是敵人可能設下埋伏隱蔽偵察的地方。”
“打草驚蛇”作為一種軍事謀略,體現了中國古代陰陽、柔剛相生相克的哲學思想。按照陰陽矛盾轉化的辯證觀點,有時可以以陰克陽,以柔克剛,有時則可以以陽克陰,以剛克柔。“打草驚蛇”,打草者在明處、陽處,采取主動進攻態勢;而蛇在暗處、陰處,采被動防守態勢。蛇在暗處,人從明處靠近它,難免會受其偷襲。而采取先撥動草叢,將蛇驚出,人們則可趨而避之,或進而捕殺,以免受蛇侵害,這就是“打草驚蛇”計謀奧秘所在。“打草驚蛇”既可在敵不明之時,通過擊打次要目標而去驚動主要敵人,引蛇出洞,聚而殲之;也可以用作擊打次要目標,以警告主要目標,使主要敵人不敢輕舉妄動,或通過打擊次要目標,讓主要目標的敵人惶惶不可終日,達到旁敲側擊的效果。曆代軍事家在使用本計時,兩種況均可見。
在北魏末年(523年)二月,駐紮在內蒙古五原北的沃野鎮的魏軍士兵,不堪鎮將的殘酷奴役和剝削,在破六韓拔陵的領導下揭竿起義。第二年五月,義軍同魏軍在五原(內蒙包頭西南)相遇,魏軍搶占了對麵的小丘陵,居高臨下在坡頂擺開陣勢,伺機對破六韓拔陵的義軍進行攻擊。義軍處於坡底,戰場形勢十分不利。破六韓拔陵為了摸清魏軍的敵,令探馬向魏軍埋伏處射響箭,終於探明魏軍在丘陵的坡道上不是其主力,真正的主力卻埋伏在丘陵的背後,伺機對義軍實施左右包抄。破六韓拔陵通過射響箭獲得魏軍部署的準確報後,立即命令兵分三路,左、右兩路繞過丘陵去襲擊埋伏在丘陵後麵的魏軍,他率中路故意佯敗後退,引誘魏軍從坡頂往下衝,然後讓義軍閃向兩邊讓出中路。當義軍對魏軍形成口袋狀陣勢後,聚而殲之,義軍大勝而歸。同年七月,義軍同魏軍在白道(內蒙呼和浩特西北)相遇。白道是長滿蒿草的大草原,便於在草叢中隱蔽軍隊。破六韓拔陵對敵絲毫不敢麻痹大意。他擔心魏軍大部隊在草叢中埋伏。他環視一望無際的草原,現右邊約2裏處,群鳥亂飛又不敢降落,斷定此處一定有異,於是兵分四隊,每兩隊為一組,好似兩把大鉗剪向魏軍。魏軍見埋伏已被現,從草叢中跳出來就逃。魏軍正麵部隊見策應的伏軍潰逃,配合正麵攻擊無望,驚恐萬分,不戰自潰。此時義軍騎兵也已包抄而上,一陣砍殺,殲滅魏軍3萬多人。義軍通過“打草驚蛇”摸清了敵,接連取得了戰鬥的勝利。
在曆史上,還有將“打草驚蛇”之計用於破案的許多例子。相傳在唐太宗貞觀年間,湖南衡陽的板橋客店生了一起謀殺案,店主張迪在妻子回娘家的那天晚上突然被殺。店裏的夥計及當地的官府均認定是當晚住店的3個客人所為。再加上住店3個客人均身帶刀子,住店次日又匆匆離開,被追上後其中一人刀上還留有血跡。經大刑審訊,3人供認不諱,等候處斬。而唐太宗聽說此案後,感覺3個房客與店主無冤無仇,何以要行凶殺人呢?為了不草菅人命,李世民詔命禦史蔣恒複查此案。蔣恒受命來到衡陽,親自提審3名疑犯。經審問得知3人並非本地人,此次天不亮動身離店是因為第二天要去60裏外的地方看貨,且考慮當時店裏的人都在睡覺,故不辭而別;至於刀上的血跡,他們都不知從何而來。蔣恒根據3個疑犯的辨析,認為:3個疑犯與張迪素不相識,無冤無仇,不存在殺人動機;張迪店裏財物無任何丟失,謀財害命也難於成立;若存心作案,也不可能不把刀上血跡擦幹以留下痕跡。蔣恒向唐太宗李世民稟報,認定殺人凶手另有其人。李世民建議蔣恒使用“打草驚蛇”之法,引出凶犯,抓住元凶。為此,蔣恒遵命讓板橋客店全部人員都到官府集合。人到後,他又說人還不足數,明日再來。臨散時,蔣恒將一個80多歲的老婆婆留下來談了一些無關緊要的話。隨後,讓老婆婆也回去,並派了一個獄卒暗中進行跟蹤,結果現有一男子暗中向老婆婆打聽蔣恒留下她談話的內容。連續集合了兩次,又兩次將老婆婆留下談話,而那個男人也兩次向老婆婆探聽況。蔣恒現這一線索後,派人調查這一男人的況,現該男子與張迪妻子有曖昧關係,張迪為此事曾與這個男子爭吵過。至此,蔣恒認為:該男子疑神疑鬼,且有作案的動機,值得懷疑,遂將其緝拿。該男子歸案後,很快招供他與張迪的妻子長期通奸,謀為奪妻霸產,永遠姘居,故一直尋機謀害張迪,恰逢時日3個房客帶刀,便想借刀殺人。為掩人耳目,又事先讓張迪妻子回娘家,之後又將帶血刀具裝回刀鞘,讓3房客殺人有口難辯。至此,唐太宗李世民與蔣恒運用“打草驚蛇”之計,終於使案真相大白,真凶被懲,無辜3房客冤被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