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市場上“借屍還魂”之計的運用,最典型的是體現在借殼上市中。上市公司與一般企業相比,最大的優勢在於能夠利用證券市場進行大規模的籌集資金,擴大公司及公司產品的知名度,以此促進公司規模化快速增長。因此,上市公司的資格就成了一種“稀有資源”。但也有上市公司因不善於經營管理或受外部因素的影響,業績下滑,失去了證券市場融資的能力,已空有上市公司其名。而非上市公司要取得上市資格,則受製於國內政策限製以及ipo門檻較高,難以達到直接上市條件,許多企業將目光投向了借殼上市方式。非上市公司對殼公司資源進行多角度了解,綜合評估,全麵分析,經權衡利弊後,若認為借殼成本比直接上市合算,買殼的公司即可作為收購方,通過協議方式或二級市場收購方式,取得原有上市的殼公司的控股權,然後對殼公司的人員、資產、債務進行重組整合,通過整體資產出售、配股、收購、定向增、合並等方式向殼公司注入買殼公司自己擁有的優質資產與業務,間接實現自身的資產與業務上市,以實現上市殼公司的資源進行重新配置,恢複殼公司的市場活力,實現雙贏。我國的長江證券就是借殼s石煉化實現上市的。s石煉化首先向第一大股東——中國石化出售全部資產,同時回購並注銷中國石化所持公司的非流通股;中國石化以承擔石煉化全部負債的形式,購買石煉化全部資產;同時石煉化在2006年9月30日為基準日以1元人民幣現金回購並注銷中國石化持有的石煉化920444333股非流通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9.73%。
緊接著s石煉化以新增股份吸收合並長江證券,新增股份價格為7.15元/股,而長江證券整體作價103.0172億元。據此,石煉化向長江證券全體股東支付14.408億股,占合並後公司股本的86.03%,由長江證券股東按照各自的股權比例分享。吸收合並後公司總股本增加到16.748億股。然後由長江證券的原股東向石煉化流通股股東執行對價安排,由原長江證券的全體股東按其持股比例向原石煉化的流通股股東每10股送1.2股,總計送上2808萬股股改對價。最後石煉化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變更注冊地並更名為“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由此,石煉化的控股股東——中國石化,獲得了全部資產和人員,對價轉讓石煉化79.73%的股份,並承擔石煉化全部債務;石煉化的流通股股東獲得了10∶1.2股的對價支付,並獲得存續上市公司長江證券的15.63%股權;而長江證券各股東累計獲得存續上市公司的86.03%的股權,對價是向原石煉化流通股東支付2808萬股改對價。最終,長江證券實現了借殼上市的目的。
作為普通投資者來說,除了少數借助於原在收購方企業已有股權可通過借殼上市分得一杯羹外,其他投資者可以收集證券市場企業重組,借殼上市有關信息,及時介入,也可分享控股股東“借屍還魂”策略獲得的利益。例如,2006年4月份廣證券借殼上市傳聞出現,陸續有七喜控股、g成大、g敖東、延邊公路等與借殼傳聞“沾邊”的公司股票的價格出現不同程度的暴漲。凡是及時介入者,都獲益匪淺。特別是在股市中虧本損失、資金折羽短缺的股民,隻要找對了一隻被收購方相中的成仙股的被遺棄的殼資源,股價幾十個漲停板並不是不可能的事。屆時就可借助收購方的公司使用“借屍還魂”之計,挽回自己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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