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局麵由誰負責?由我負責嗎?我沒有責任,我的行為隻要正常不受幹擾,不會引發這個局麵,它們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確定了這一點就夠了!其餘的,自會有人收拾。
電話鈴響了。杜書成收回目光,伸手去拿聽筒。
是駱書記的電話。駱書記在電話裏表揚了他在較短時間內恢複秩序,平息事態的做法,並說:
“事情是由外環路借資款問題引起的,我看這個問題已到了非下決心解決不可的時候了。”
停了一下,駱書記又說:
“省裏領導已經知道了這件事,肖書記對此非常生氣,責令馬上研究,做出處理。省紀檢委也給專案組下了指示,在不違法違紀的情況下,專案組不得幹預借支款兌現。”
駱書記還說:
“中央最近已多次指出,我們要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群眾利益事再小都是大事。所以,兌現外環路借支款本身並無不妥。”
杜書成心裏吃了定心丸了!既然“並無不妥”,就說明我杜書成提議兌現無可非議。關於安排財政局使用救災預備金的問題,純屬子虛烏有,我怕什麼?
駱書記通知他:
“市委辦公室馬上還會給你通知,下午開個市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這個問題。”
媽的,我給你擦屁股倒擦出一身臭來了!杜書成不平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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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會議並未對外環路還款事和因此而出現的混亂局麵的責任問題形成決議,倒是有幾個人認為交通屬於杜書成分管,杜書成應對此負責。也有人反對,認為杜書成為此已做了大量工作,鬧事局麵應該是沒有及時兌現引起的,而未及時兌現責任不在杜書成。大家莫衷一是,駱書記對同誌們的爭議不置可否,最後手一揮:“散會!”
他猜想,駱書記是傾向於第二種意見的,也許礙於代市長嚴平等的麵子,才沒有表態。
但是,這個猜想是否符合事實,他說不準。就是在最近,他甚至懷疑駱放舟是不是和嚴平“合穿一條褲子”,兩個人達成某種默契,把他杜書成競爭下去,重新組成新班子。就算不是這樣,駱放舟的這種態度其實對他也不利,市人大就要召開了,如果老是這麼拖下去,受益的決不是杜書成,而是嚴平,駱放舟實際上幫了嚴平的大忙。
他在做著這樣的分析:
既然如此,我還要不要競爭這個市長,我現在是常務副市長,按照目前的幹部升調格局,無是無非我是不會走下坡路的,最多調到別的市去,或者像尹蘭說的,去省委宣傳部任副部長。我才三十幾歲,三十幾歲就在這個位置上了,恐怕全省也不多,除省直屬部、委、辦、廳、局外,各市還沒有。我是最“四化”的了!我何必要費這麼多心思去跟他競爭呢?我還要冒舍去林雪的風險!當然,舍去一個林雪不算什麼,但我心裏總覺得虧心、擔心、痛心。林雪是那麼純情,她從一開始就是那麼純情!她把一切都交給了我,她爸媽把她也交給了我,雖然他們沒有明言托付,但大家心裏都是明白的,我這樣做能對得起他們嗎?對的起她嗎?當然,我做了周密安排,我布置必要的防範機關,但是萬一有閃失呢?我以後還怎麼麵對她?怎麼麵對林一生和黃梅?
嚴平的所作所為都是因為競選。如果我不和他競選市長,他還會對我很好的。他過去給我的幫助可謂不小。算了吧,我就不跟他競爭了吧!還是爸爸說得對:咱人老八輩子沒有當官的,不照樣一代一代活得好好的嗎?
就權當放棄吧!一切任其自然。
但是,關於準備挪用救災預備金支付外環路借款一事,還是必須得搞清楚的。否則,會影響我以後的前程。既然我基本確定不在乎那個“市長”了,我就應該全力把問題澄清,不必再去顧及競選的什麼正麵負麵影響。
我應該去找劉副省長,去找省委肖書記!
劉副省長這麼多年對我真算盡心盡力了,我的現在很大程度上是他努力的“傑作”。我愧對他的信任!直到現在,我還保留著他的那個膠卷(以前燒掉的那個是假的,是從照相館撿來的廢片)。我應該毀掉它!或者,幹脆把它交給他,向他痛哭流涕,以證明我的悔恨和忠心?他其實也是不相信那天燒的是這筒膠卷的,他肯定不會那麼簡單。我還是向他徹底坦白了吧,不能老是對不起人家!然而,杜書成又想起“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的成語。這個成語對他來說似乎沒有多大意義,但是他由這個成語聯想的卻就有意義了。我不能交給他,除非他死了,確定無疑他不能危及我了。不論怎麼說,我是不能拿出來的,我隻要拿出來,他馬上會想到我的陰毒,會對我產生種種猜測。他懷疑我留著也罷,不懷疑我留著也罷,反正見不到這東西他就說不出我的什麼來的。還有尹蘭,在尹蘭的問題上就更對不起劉副省長了!可是那是感情,我今後怎麼處理它好呢?還有,她可是我的、絕對是我的、我的絕對的——台階,那個爬滿女人藤的台階,靠了她我才好青雲直上,離開她還行嗎?一塊燙手的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