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商鞅變法:改革之路,強國之基
秦孝公已經決定任用商鞅了,商鞅想要推行變法,又擔心天下對自己的非議。
商鞅說:“做事猶豫不決就不會成功,辦事猶豫不決就不會有功效。況且,有超凡的行為的人,本來就容易為世俗所非難;有獨到的見解的人,一定會被一般人所嘲笑。愚蠢的人在事情成功之後還不明白,有智慧的人在未發生事情之前就能預見。老百姓不能和他們商討開始做的事,卻能夠和他們一起歡慶事業的成功。德行最高的人行為超越世俗,成就大業的人不會和一般人商討。所以聖人隻要能夠加強國家的實力,就不必遵循舊有的製度;隻要能夠便利民眾,就不必遵循舊的禮製。”孝公說:“好。”
甘龍說:“不對。聖人是不改變民俗而施以教化的,聰明的人是不會改變法製而治理的。要因民俗而教化他們,不費勞力而成功;依據舊有的製度而治理,官吏習慣而百姓安適。”商鞅說:“甘龍所說的,是世俗的說法啊。常人安於舊俗,學者限於所聞。用這兩種人做官守法是可以的,但用他們來討論新法就不足夠了。三代禮製不同卻都能成就王業,五霸法製不同卻都能成就霸業。聰明的人製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製約;賢德的人改變禮製,沒有德行的人隻能被禮製所奴役。”杜摯說:“沒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變成法;沒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換舊器。仿效舊法沒有過失,遵循古禮沒有邪惡。”商鞅說:“治理國家不隻是一種方法,有利於國家就不一定非要效法古代。所以,湯武不循古道而成就了王業,夏殷不更換政製而滅亡了。反對舊法的人不能非難,而遵循舊禮的人不值得讚揚。”孝公說:“好。”
於是任命商鞅為左庶長,終於製定變更成法的命令。
下令將百姓每十家編為一什,每五家編為一伍,互相監督檢舉揭發。不告發奸人的與犯奸者同罪,告發奸人的與斬敵首級的同賞,隱藏奸人的與投降敵人的同罰。一家有兩個以上成年男子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賦稅。因私事爭鬥造成傷害的,按傷勢情況受刑或罰款。
新法準備就緒後尚未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市場的南門樹立了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能將其搬到北門的民眾,賞十金。民眾感到奇怪,沒人敢應募。又宣布“能搬木的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應募,就給了他五十金,來表明誠信不欺。事後頒布了新法。
在曆史的長河中,商鞅變法無疑是一次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改革。作為秦國的左庶長,商鞅推行的一係列變革措施,不僅為秦國崛起奠定了堅實基礎,更在華夏大地上留下了深遠的影響。讀完這段曆史,我深感震撼,同時也對改革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商鞅的智慧與膽識令我欽佩不已。在推行變法之前,他深刻認識到,要想強國,必須打破陳規陋習,順應時代潮流。他敢於挑戰傳統觀念,不畏世俗非議,始終堅定自己的信念。正是這種決心和勇氣,使得商鞅在推行變法過程中克服了一個又一個困難,最終實現了國家富強的目標。
商鞅的變法措施極具前瞻性和創新性。他通過設立什伍製度、獎勵耕戰、廢除世卿世祿等一係列政策,激發了民眾的積極性和創造力。這些措施不僅強化了國家實力,更讓百姓從中獲益,過上了安居樂業的生活。在那個時代,商鞅能夠有如此先進的思想和策略,實屬不易。
此外,商鞅還強調了法治的重要性。他認為,隻有建立公正嚴明的法律體係,才能維護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他主張“法不阿貴”,即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打破了貴族特權的局麵。這一思想對於現代社會仍有很強的啟示意義,提醒我們要加強法治建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在閱讀過程中,我們深感改革之路不易。商鞅變法的成功並非一蹴而就,而是經過了深思熟慮和反複實踐。這啟示我們,在麵對改革時,需要有足夠的勇氣和智慧,同時也要注重民意和實際情況。隻有這樣,才能確保改革取得成功,真正造福於國家和人民。
《商鞅變法:改革之路,強國之基》不僅是一段曆史記載,更是一部關於勇氣、智慧和改革的啟示錄。通過深入了解商鞅變法的始末,我們可以從中汲取經驗教訓,為當今社會的改革與發展提供有益的借鑒。讓我們銘記商鞅的智慧與勇氣,堅定不移地走好改革之路,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