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徐念恩,芸芸眾生中的普通人,在新一線城市C城混跡在社會最底層。剛過完本命年,今年25歲,正式奔三。
從有意識開始,我便知道,我是普通的,我的家庭家人也是普通的。爺爺奶奶都是樸實勤勞的農民,爸爸媽媽是在外打了一輩子工的中年人。可能連普通都算不上,畢竟我這活著的二十幾年,算得上坎坷。
和絕大部分農村子女一樣,我也是留守兒童,從小跟爺爺奶奶一起長大。我的媽媽喂奶到十一個月就外出打工了,至此,再次見麵,已是我三歲的時候了。聽我媽說,那會兒見麵,我都認不出自己的媽是誰,看見表哥親熱的叫姑姑媽,我也跟著叫媽,把家裏人都給逗笑了。我當時聽到這件趣事,卻並不覺得有趣,更多的是心裏發苦。
是啊,畢竟在我孩童時期,我最怕村裏大人問我的問題就是,想不想爸媽,我不知該如何回答,爸媽這兩個字對我來說,好熟悉又好陌生。每當這個時候,奶奶都會笑嗬嗬地拍拍我,讓我說想啊,我也就開口說想啊。心裏其實連想這個字是什麼意思都沒理解。
在我九歲那一年,爸爸媽媽給我添了個妹妹。媽媽仿佛把對我的虧欠都傾注給了妹妹,如果說對我的疼愛是兩分,那她一定九分,為什麼湊起來是11分而不是10分,因為愛的天平總是為妹妹傾斜的,溢出來的那一分都給她。
我呢,早早就輟學了,那會兒家裏條件算不上好,沒讀幾年書,高中都沒上。爸爸說:“早點出來打工,早點給我們減輕負擔”。同樣是女兒,妹妹現在正在念高中。父母算不上稱職的父母,甚至在叛逆期的時候我也埋怨過他們,為什麼就沒有給我創造好一點的條件,讓我多讀幾件書,讓我少吃點苦。現在啊,在社會摸爬滾打這麼多年,懂點事了,也就理解明白了,他們也是無能為力,他們也苦了大半輩子了,怨不得他人。
人人都向往金字塔的華麗生活。當然啦,我也是。所以,剛出社會的時候我勤奮努力,甚至算過自己打多少年工,一個月存多少錢,多少年就可以買車買房,那時候很天真,根本不知道生活有多殘酷。
15歲,隻能去火鍋店端盤子,很累很辛苦。雖然每個月領著微薄的工資,但也足夠滿意,自己終於開始掙錢啦,對於窮怕了的孩子來說,自己掙錢的感覺,真的不要太爽,不依靠別人,靠自己的雙手不愁吃不愁穿,苦點累點,我都開心。那時候火鍋店都是一群年紀差不多大的孩子,同事相處起來也很愉快。仔細想想18歲之前的我是最快樂的。那時候還沒有太多的物欲要求,很容易滿足的一個人。
18歲之後,漸漸的有了一些認知,開始向往更好的生活,不想再當一個端盤小妹。我開始有自尊心了,在社交上,對於自己做什麼工作的,總是開不了口。我辭掉了工作,打算換一份聽起來體麵一點的工作。後來,我又找了一份化妝品銷售的工作。這份工作,我也很喜歡,相較於火鍋店上班,賣化妝品輕鬆太多了,掙得也比之前多啦。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幹幹淨淨,站崗上班。下班身上也不會再有一身油煙味了。
人不是連軸轉的機器,就算是機器,都得定期上點潤滑油,不然隻剩下麻木的,空洞的,吱吱呀呀的聲音。
一連四五年的高負荷工作,我終於疲倦了。我開始討厭上班,開始討厭每天跟別人笑臉相迎,我累了,想要休息,於是,在化妝店工作兩年後,年底我辭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