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癌以後的忌口問題(1)(1 / 1)

前麵講了不恰當的飲食和癌腫發病的關係,既然這樣,從健康人開始,從預防癌腫方麵看,就要注意忌口,例如不吃受真菌毒素汙染的食品等。

這是對忌口的廣義的理解。但是,通常人們講的忌口,是一種狹義的忌口,就是指患了癌腫以後,是否會因為吃了某些食品,導致癌腫複發,因而需要忌口,忌食某些食品。這種忌口的概念,大約是我國特有的,起源頗為古老。從醫書上看,可以上溯到《黃帝內經》的年代,大約在秦漢以前。《黃帝內經》上說:“熱退,不可即食,食者必複。”“勿令飽,飽則必複,複必重也。”“病熱少愈,食肉則複,少食則遺,此其禁也。”“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這就是食複,因食而致疾病複發,也因此而要忌口。

可以看到,最初的忌口,僅針對“熱病”,就是有發熱的疾病。

到了漢末,張仲景在其《金匱要略》書的“禽獸魚蟲禁忌並治第二十四”中提出“凡飲食滋味,以養於生。食之有妨,反能為害”,以及“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飲食,可以“養於生”,可以“與病相宜”,這就是後世食療的開端。飲食,可以“反能為害”、“與身為害”,那麼,這些就是後世忌口的根據。演變到後世,不但一些有發熱的疾病,就是不少沒有發熱的疾病,也有各式各樣的忌口方案。

從曆史經驗看,忌口有這麼一些特點。一是提出需要忌口的疾病範圍,各代都不完全相同。最早忌口的重點,是有發熱的疾病,包括現在所謂急性傳染病和一些炎症性疾病。直到20世紀40年代,患了傷寒(不是傳統中醫講的傷寒),中外醫生都認為是要忌口的。其後,隨著某些疾病有了特效或有效的治法,忌口已不被重視。而其他一些尚無有效治法或預後較差的疾病,又進入了忌口疾病的範圍。二是忌口食物的品種,各代、各家都有所不同。三是癌腫這一類疾病,逐漸被認為是忌口的重點。例如現在的乳腺癌,由於在體表容易被發現,在古代的中醫文獻上常有論述。在清代以前,各家的文獻中,強調的重點是“怡情適誌,寄懷瀟灑”,也就是情緒的樂觀開朗,而並不太在乎忌口。上世紀初的諸大醫家,也提到胃癌、肝癌,論述的重點也常是治療效果差,而並不太多提到忌口問題。筆者本人在20世紀50年代開始診治腫瘤時,無論醫生、病人、家屬,也都很少問及是否要忌口的問題。腫瘤忌口問題的被廣泛提到,是從20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的。如忌雞、忌海貨、忌螃蟹等。筆者曾看到一張癌腫病人的禁忌食品單,竟達100餘種,仔細看下來,好像隻有米飯、青菜之類,是癌腫病人還可以吃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