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跋《曹溪大師別傳》
《曹溪大師別傳》一卷,中國已無傳本。-------瀏覽器上打上-Ζ看最新更新此本是日本所傳,收在《續藏經》二編乙,19套,第五冊,頁483—488。有日本僧祖芳的書後雲:
昔於東武獲《曹溪大師別傳》,曩古傳授大師從李唐手寫齎舊,鎮藏叡嶽。……傳末有“貞元十九,二月十九日畢,天台最澄封”之字,且搭朱印三個,刻“比睿寺印”四字。貞元十九,當日本延曆二十年乙酉也。大師(慧能)遷寂乃唐先天二年,至於貞元十九年,得九十一年。謂《壇經》古本湮滅已久;世流布本,宋後編修;諸傳亦非當時撰。唯此傳去大師謝世不遠,可謂實錄也,而與諸傳及《壇經》異也。……惜乎失編者之名。考《請來進宮錄》曰“《曹溪大師傳》一卷”是也。
寶曆十二年壬午。(乾隆二十七年,西曆1762年)
祖芳此序頗有小錯誤。貞元十九(803年)當日本延曆二十二年癸未,乙酉乃延曆二十四年。先天二年(713)至貞元十九年,得90年。此皆計算上的小誤。最可怪者,據《傳教大師全集》別卷所收的《叡山大師傳》,最澄入唐,在貞元二十年(804);其年九月上旬始往天台。如何能有“貞元十九,二月十九日畢,天台最澄封”的題記?
祖芳又引最澄《請來進官錄》有《曹溪大師傳》一卷。今檢《傳教大師將來目錄》(全集卷四)有兩錄,一為台州錄,一為越州錄。《曹溪大師傳》一卷乃在越州錄之中。越州錄中經卷皆貞元二十一年在越州所抄寫,更不會有“天台最澄”的題記。
然祖芳之跋似非有心作偽。按台州錄之末有題記,年月為
大唐貞元貳拾壹年歲次乙酉貳月朔辛醜拾玖
日乙未大概祖芳一時記憶有誤,因“二月十九日”而誤寫二十一年為“十九年”,又誤記“天台”二字,遂使人生疑了。
我們可以相信此傳是最澄於貞元二十一年在越州抄寫帶回日本的本子。(適按:《宋僧傳》廿九,天台道邃傳記載最澄在天台的事,也說是貞元二十一年[即順宗永貞元年。德宗崩在正月。是年八月始改永貞]。)以下考證此傳的著作時代及其內容。
此傳作者不知是誰,然可以考定他是江東或浙中的一個和尚,其著作年代為唐建中二年(781),在慧能死後68年。傳中有雲:
大師在日,受戒開法度人三十六年。先天二年壬子歲滅度。至唐建中二年,計當七十一年。
先天二年至建中二年,隻有68年。但作者忽用建中二年為計算年數的本位,卻很可注意。日本忽滑穀快天先生(《禪學思想史》上382頁)說此句可以暗示《別傳》脫稿在此年。忽滑穀先生的話甚可信,我可以代他添一個證據。此傳說慧能臨死時,對門人說一則“懸記”(預言):
我滅度七十年後,有東來菩薩,一在家菩薩修造寺舍,二出家菩薩重建我教。
70年後的預言,與後文所記“至建中二年,計當七十一年”正相照應。作傳的人要這預言驗在自己身上,卻不料因此暗示成書的年代了。大概作者即是預言中的那位“出家菩薩”,可惜他的姓氏不可考了。
何以說作者是江東或浙中的和尚呢?因為預言中說是“東來菩薩”,而此本作於建中二年,到貞元二十一年(永貞元年,805)最澄在浙中抄得此傳時不過24年,當時寫本書流傳不易,抄書之地離作書之地未必甚遠;且越州、台州也都在東方,正是東來菩薩的家鄉。
最可注意的是《壇經》明藏本(《縮刷藏經》騰四)也有東來菩薩的懸記,其文如下:
吾去七十年,有二菩薩從東方來,一出家,一在家,同時興化,建立吾宗,締緝伽藍,昌隆法嗣。
此條懸記,今本皆已刪去,惟明藏本有此文。明藏本的祖本是北宋契嵩的改本。契嵩的《鐔津文集》中有郎侍郎的《六祖法寶記敘》,說契嵩得曹溪古本《壇經》校改俗本,勒成三卷。契嵩居杭州,也在浙中,他所得的“曹溪古本”大概即是這部《曹溪大師別傳》,故有70年的懸記。
近年《壇經》的敦煌寫本出現於倫敦,於是我們始知道契嵩所見的“文字鄙俚繁雜,殆不可考”的俗本乃是真正古本,而契嵩所得古本絕不是真古本。試即舉慧能臨終時的“七十年”懸記為例,敦煌寫本即無此文,而另有一種懸記,其文如下:
上座法海向前言,“大師,大師去後,衣法當付何人?”大師官,“法即付了,汝不須問。吾滅後二十餘年,邪法繚亂,惑我宗旨,有人出來,不惜身命,第佛教是非,豎立宗旨,即是吾正法。衣不合轉。”
此懸記甚明白,所指即是神會在滑台大雲寺及洛陽荷澤寺定南宗宗旨的事。神會滑台之會在開元二十二年(734),正是慧能死後21年。此條懸記可證敦煌本《壇經》為最古本,出於神會或神會一係之手,其著作年代在開元二十二年以後。神會建立南宗,其功績最偉大。但9世紀以下,禪宗大師多出於懷讓、行思兩支,漸漸都把神會忘了。契嵩之時,神會之名已在若有若無之間,故20年的懸記已不能懂了。所以契嵩采取《曹溪大師傳》中的70年懸記來替代此說。但70年之記更不好懂,後來遂有種種猜測,終無定論,故今世通行本又把這70年懸記全刪去了。
然而敦煌本的20年後的懸記可以證《壇經》最古本的成書年代及其作者;《曹溪大師別傳》的70年後的懸記和建中二年的年代可以證此傳的成書年代及其作者;而契嵩改本的收入70年的懸記又可以證明他所依據的“曹溪古本”正是這部《曹溪大師別傳》。
我們試取敦煌本《壇經》和明藏本相比較,可以知道明藏本比敦煌本多出百分之四十。(我另有《壇經》敦煌本考證)。這多出的百分之四十,內中有一部分是宋以後陸續加進去的。但其中有一部分是契嵩采自《曹溪大師別傳》的。今依明藏本的次第,列表如下:
(1)行由第一 自“惠能後至曹溪,又被惡人尋逐”以下至印宗法師講《涅槃經》,惠能說風幡不動是心動,以至印宗為惠能剃發,惠能於菩提樹下開東山法門,——此一大段,約400餘字,敦煌本沒有,是采自《曹溪大師別傳》的。
(2)機緣第七 劉誌略及其姑無盡藏一段,敦煌本無,出於《別傳》。
又智隍一段,約350字,也出於《別傳》的瑝禪師一段,但改瑝為智隍,改大榮為玄策而已。
(3)頓漸第八 神會一條,其中有一段,“吾有一物,無頭無尾,無名無字,無背無麵,諸人還識否?”約60字,也出於《別傳》。
(4)宣詔第九 全章出於《別傳》,約600多字,敦煌本無。但此章刪改最多,因為《別傳》原文出於一個陋僧之手,謬誤百出,如說“神龍元年(703)高宗大帝敕曰,”不知高宗此時已死了22年了!此等處契嵩皆改正,高宗詔改為“則天中宗詔”,詔文也完全改作。此詔今收在《全唐文》(卷十七),即是契嵩改本,若與《別傳》中的原文對勘,便知此是偽造的詔書。
(5)付囑第十 70年後東來二菩薩的懸記,出於《別傳》,說詳上文。
又《別傳》有“曹溪大師頭頸先以鐵鍱封裹,全身膠漆”一語,契嵩采人《壇經》,敦煌本無。
又此章末總敘慧能一生,“二十四傳衣,三十九祝發,說法利生三十七載”,也是根據《別傳》,而稍有修正。《別傳》記慧能一生的大事如下:
34歲,到黃梅山弘忍處得法傳衣。
34至39歲,在廣州四會、懷集兩縣界避難,凡五年。
39歲,遇印宗法師,始剃發開法。但下文又說開法受戒時“年登四十”。
76歲死,開法度人三十六年。
契嵩改三十四傳衣為“二十四傳衣”,大概是根據王維的碑文中“懷寶迷邦,銷聲異域,……如此積十六載,”之文。(適按,柳宗元碑也有“遁隱海上……又十六年”之語。劉禹錫碑說:“十一鑒生新州,三十出家,四十七而歿。”)又改說法36年為37年,則因39至76,應是37年。
以上所記,可以說明《曹溪大師別傳》和《壇經》明藏本的關係。我曾細細校勘《壇經》各本,試作一圖,略表《壇經》的演變史:
《壇經》古本 ——契嵩三卷本——宗寶增改本——明藏本
(敦煌寫本) 宋至和三年 元至元辛卯
《曹溪大師別傳》 (1056)(1291)
但《曹溪大師別傳》實在是一個無識陋僧妄作的一部偽書,其書本身毫無曆史價值,而有許多荒謬的錯誤。其中所記慧能的一生,大體用王維的《能禪師碑》(《全唐文》327),如印宗法師之事雖不見於《壇經》古本,而王維碑文中有之,又碑文中也說:
則天太後、孝和皇帝,並敕書勸諭,征赴京城。禪師子牟之心敢忘鳳闕?遠公之足不過虎溪。固以此辭,竟不奉詔。遂送百衲袈裟及錢帛等供養。
《別傳》敷衍此等事,捏造出許多文件。如印宗一段,則造出說法問答之辭;詔征不起一段,則造出詔敕表文及薛簡問法的一大段。試一考證,便可發現許多作偽的痕跡。如神龍元年高宗大帝(高宗早已死了)敕中有雲:
……安秀二德……再推南方有能禪師密受忍大師記傳,傳達摩衣缽,以為法信,頓悟上乘,明見佛性。……朕聞如來以心傳心,囑咐迦葉,迦葉輾轉相傳,至於達摩,教被東土,代代相傳,至今不絕。師既秉承有依,可往京城施化。……
如果此敕是真的,則是傳衣付法的公案早已載在朝廷詔敕之中了,更何用後來的爭論?更何用神會兩度定宗旨,四次遭貶謫的奮鬥呢?即此一端便可證明此書作偽的性質了。傳中記弘忍臨終付袈裟與慧能,並說:
衣為法信,法是衣宗。從上相傳,更無別付。非衣不傳於法,非法不傳於衣。衣是西國師子尊者相傳,令佛法不斷。法是如來甚深般若。知般若空寂無住,即了法身。見佛性空寂無住,是真解脫。汝可持衣去。
此一段全抄神會的《顯宗記》(敦煌有殘本,題為“頓悟無生般若頌”)的末段,而改為弘忍付法的話。這也是作偽的證據。
至於較小的錯誤,更是不可勝數。如傳中說慧能死於先天二年(713),年七十六,則鹹亨五年(674),慧能應是37歲,而傳中說;
至成亨五年,大師春秋三十有四。
此一誤也。推上去,鹹亨元年應是33歲,而傳作三十,此二誤也。神龍元年(705)高宗已死22年,而傳中有高宗之敕,此三誤也。神龍三年(707)武後已死二年了,而傳中仍有高宗敕,此四誤也。先天二年至建中二年(781),應是68年,而傳中作71年,此五誤也。傳中又說:
其年(先天二年)眾請上足弟子行滔守所傳衣。經三十五年。有殿中侍禦史韋據為大師立碑。後北宗俗弟子武平一開元七年(719)磨卻韋據碑文,自著武平一文。
先天二年即開元元年,至開元七年隻有六年,哪有三十五年?此六誤也。傳中又雲:
上元二年(761)十二月……敕曹溪山六祖傳法袈裟及僧行滔……赴上都。
乾元二年(759)正月一日滔和上有表辭老疾,遣上足僧惠象及家人永和送傳法袈裟入內。……滔和上正月十七日身亡,春秋八十九。
乾元在上元之前,今先後倒置,此七誤也。我疑心原文或作“乾元元年”下敕,重元字,寫作“元二年”,而誤作“二年”;但又無二年十二月敕召而同年正月表辭之理,故又改乾字為“上元二年”,遂更誤了。下文說袈裟留京七年,永泰元年送回。
從乾元二年(759)袈裟至京,到永泰元年(765),正是七年。此可證“上元二年”之當作“乾元元年”。此或是原文不誤,而寫者誤改了的。
又按王維碑文說:
[忍大師]臨終,遂密授以祖師袈裟,而謂之曰,“物忌獨賢,人惡出己。吾且死矣,汝其行乎?”
禪師遂懷寶迷邦,銷聲異域。眾生為淨土,雜居止於編氓。世事是度門,混農商於勞侶。如此積十六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