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孔雀拿了新買的顏料回來,再幫林凡畫好海報,已經離住校生晚自習開始的時間不到十分鍾了。

“怎麼辦啊?沒時間吃晚飯了。”孔雀歉疚地對我說:“看我,害你等了這麼長時間……”

“行了吧,咱倆誰跟誰呀!隨便買點什麼東西帶到教室去吃吧——要不不吃了也行。”

“要不——”林凡插了進來,“別上晚自習了,咱們去外麵吃點好的。”

我和孔雀對曠一晚上的課隻為吃一頓飯這件事表示強烈的不理解,但不知為何我們又都毫不猶豫地答應了。當三個人一起走出學校大門的時候,晚自習鈴聲正好響起。

我們乘公交車去了這座城市最有名的夜市上吃晚飯。時值三月間,北方的晚上寒意甚濃,但在夜市,卻是一派火熱的景象。照我的理解,夜市本就不是正經的吃飯地方,最適合的是三五個朋友,在老板熱情的招呼聲中圍著油膩的露天矮桌坐下,要上幾瓶啤酒,挑上幾樣小吃,不為填飽肚子,隻為解解嘴饞。邊吃邊聊著,周圍一片嘈雜,所以可以高聲抱怨,可以開懷大笑,而不必像在正式的餐桌上那樣注意形象,可以說是又自在又舒坦。

可是從小到大,我和孔雀都僅被當作類似於附帶品的人物,當舅舅和他的朋友們在夜市上高談闊論時,我們被安排在桌子的一角,給上一把不放辣子的烤肉,兩瓶汽水,小聲地說著自己的話一直吃到最後,大家走人,我們被舅舅帶回家。

那一晚,我、孔雀、林凡三個人,則第一次將我有關“夜市生活”的美好想象付諸了實踐。我們要了好幾種東西,放在一起分著吃,並且每人喝了一點啤酒。吃到後來,話也多了起來,說東說西,學校的事,小時候的事,還有從別處聽來的事。當我說到我沒有爸爸媽媽的時候,林凡的眼睛閃了一閃。他先岔開話題,談了點別的,又忽然告訴說,他還沒記事父母就離婚了,現在他跟著母親和繼父生活。說完他自我安慰地笑了笑:“還好,我現在的爸對我很不錯,雖然我不怎麼和他說話,不過有時候還覺得挺欠他的……”

我以沉默作答。忽然有點明白了,為什麼林凡會在班上是一個獨行俠。原來我們都差不多。

幸而我還有一個孔雀,他卻由於繼父的生意轉場,跟家人從上海來到這裏,在新的城市沒有一個朋友。

我這樣想著,不免替他感傷起來。孔雀大半與我想的一樣,做出的反應卻完全不同。她拍拍林凡的肩膀,說:“林凡,你要是不嫌,我和知秋以後就是你在這兒的朋友!知秋,你說是吧?”

我看著林凡,微笑了一下,對他點點頭。

“我怎麼會嫌。怎麼會呢?”林凡將瓶子裏的最後一點酒分倒在我們三個的杯子裏,說:“感謝你們肯當我的朋友。把酒喝了。”

“別說感謝。”我說,“說開心就行了。”

“行!真開心你們肯當我的朋友。來,幹杯!”

酒的味道我並不喜歡,隻是不知道為什麼,需要助興時總會不由地想起它。十四歲,第一次喝酒,第一次學著電視上大人的樣子,說一些有關義氣的話。當我們帶著微微醉意,離開那個小小的街邊攤時,我回頭看了一眼:街市繁華,燈火通明,一切如舊。沒人在意我們,我們卻決定了相互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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