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1)登記會計賬簿的基本要求。

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六十條規定(以下簡稱《規範》),登記會計賬簿的基本要求是:

[1]要準確完整。“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賬內,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每一項會計事項,一方麵要記入有關的總賬,另一方麵要記入該總賬所屬的明細賬。賬簿記錄中的日期,應該填寫記賬憑證上的日期;以自製的原始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等作為記賬依據的,賬簿記錄中的日期應按有關自製憑證上的日期填列。

登記賬簿要及時,但對各種賬簿的登記間隔應該多長,《規範》未作統一規定。一般說來,這要看本單位所采用的具體會計核算形式而定。

[2]要注明記賬符號。“登記完畢後,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並注明已經登賬的符號,表示已經記賬。”在記賬憑證上設有專門的欄目供注明記賬的符號,不要發生重記或漏記。

[3]要書寫留空。“賬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上麵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1/2。”這樣,在一旦發生登記錯誤時,能比較容易地進行更正,同時也方便查賬工作。

[4]正常記賬要使用藍黑墨水。“登記賬簿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的複寫賬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在會計工作中,數字的顏色是重要的語素之一,它同數字和文字一起傳達出會計信息。如同數字和文字錯誤會表達錯誤的信息,書寫墨水的顏色用錯了,其導致的信息錯誤也不亞於數字和文字錯誤。

[5]特殊記賬要使用紅墨水。“下列情況,可以用紅色墨水記賬:按照紅字衝賬的記賬憑證,衝銷錯誤記錄;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在三欄式賬戶的餘額欄前,如未印明餘額方向的,在餘額欄內登記負數餘額;根據國家統一會計製度的規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

在下述幾種情況下使用紅色墨水記賬是會計工作中的慣例。財政部編製的《會計製度補充規定及問題解答(第一輯)》,在解答“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戶的設置方法時,對使用紅色墨水登記的情況作了一係列較為詳盡的說明。在“進項稅額”專欄中用紅字登記退回所購貨物應衝銷的進項稅額;在“已交稅金”專欄中用紅字登記退回多交的增值稅額;在“銷項稅額”專欄中用紅字登記退回銷售貨物應衝銷的銷項稅額,以及在“出口退稅”專欄中用紅字登記出口貨物辦理退稅後發生退貨或者退關而補交已退的稅款。

[6]要順序連續登記。“各種賬簿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者蓋章。”這對堵塞在賬簿登記中可能出現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範措施。

[7]要結出餘額。“凡需要結出餘額的賬戶,結出餘額後,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明‘借’或者‘貸’等字樣。沒有餘額的賬戶,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平’字,並在餘額欄內用‘0’表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餘額。”一般說來,對於沒有餘額的賬戶,在餘額欄內標注的“0”應當放在“元”位。

[8]要過次承前。“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餘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內注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以將本頁合計數及金額隻寫在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內注明‘承前頁’字樣。”也就是說,“過次頁”和“承前頁”的方法有兩種:一是在本頁最後一行內結出發生額合計數及餘額,然後過次頁並在次頁第一行承前頁;二是隻在次頁第一行承前頁寫出發生額合計數及餘額,不在上頁最後一行結出發生額合計數及餘額後過次頁。

[9]要定期打櫻《規範》第六十一條對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提出了打印上的要求:“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總賬和明細賬應當定期打穎;“發生收款和付款業務的,在輸入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當天必須打印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庫存現金核對無誤。”因為在以機器或其他磁性介質儲存的狀態下,各種資料或數據的直觀性不強,而且信息處理的過程不明顯,不便於進行某些會計操作和進行內部或外部審計,對會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也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