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存款賬戶。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企業法人。
非法人企業。
機關、事業單位。
團級(含團級)以上軍隊、武警部隊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
社會團體。
民辦非企業組織。
異地常設機構。
外國駐華機構。
個體工商戶。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
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
其他組織。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隻能通過基本存款賬戶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可以自主選擇一家商業銀行的營業場所開立一個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基本存款賬戶。《銀行賬戶管理辦法》規定,存款人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實行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開戶許可製度。除中國境內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外,信托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各類金融性公司以及銀行所屬的房地產部、國際業務部、信用卡部,均不得為企業事業單位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2]一般存款賬戶。指企業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與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立的賬戶。企業可以通過一般存款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齲該賬戶的存款餘額不得超過企業事業單位在該開戶銀行的借款餘額,借款清償後辦理銷戶。
[3]臨時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並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設立臨時機構。
異地臨時經營活動。
注冊驗資。該賬戶是企業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賬戶。企業可以通過本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
[4]專用存款賬戶。該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基本建設資金。
更新改造資金。
財政預算外資金。
糧、棉、油收購資金。
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期貨交易保證金。
信托基金。
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住房基金。
社會保障基金。
收入彙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收入彙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因收入彙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使用隸屬單位的名稱)。該賬戶是企業對特定用途的資金,由存款人向開戶銀行出具相應的證明即可開立賬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