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果然打了折給他。
回過頭,方原見施米路拿著信用卡發怔,意識到自己拂人好意,當著售貨員的麵令她下不了台,便拿過她的卡,幫她放回小手包裏,然後像個小弟一樣搭著她的肩,一邊哄,一邊送她到門口。來到她的車旁,紳士地幫她開了車門,讓她坐好,係好安全帶,然後笑著揮手,讓她小心開車。
色誘和物誘都失敗了,施米路很不甘心。看他急著要走,知道他一定是趕著要到王靚的家。他的焦急,他的走神,還有下午在麥當勞與王靚的四目交投,都足以說明,那個長得黑黑的客家妹在他心裏地位超然。
那個女人也許比自己年輕兩三年,但外形和身材不如自己,各方麵條件不如自己,女兒也比寶珠大,她憑什麼?
施米路很痛,很困惑。臨走前,她搖下車窗,幽怨地看著方原說:“知道嗎?我從來沒對一個人這麼好,你卻不給我機會……”
方原不說話,隻是伸手過去,摸摸她的頭。
施米路多想拿過他的手,貼在臉上,親在唇邊。她知道這沒有用。最後,她淒然離開。
方原長長地鬆了口氣,鑽進自己的車。
離開那刹,方原看到施米路眼裏有點濕。他別過臉去,假裝不見。
對他來說,施米路是個很講義氣的朋友,他也喜歡她的率性。但那絕不是愛。他相信,隻要自己擺正位置,隨著時間的消磨,她這樣聰明的女子,自會校正和調整自己的情緒,回到兩人原來的關係上。又或者,更深一層,也許他們會成為無所不談的好朋友。
路上,他收到王靚發來的短信:“小鳥戀愛了,螞蟻同居了,蒼蠅懷孕了,蚊子流產了,蝴蝶離婚了,毛毛蟲改嫁了,青蛙也生孩子了,你為什麼還不來呢?”
他笑了,快樂地親了親新買的手機。她可是第一個用戶。算得真準呀。
她是不是擔心他中途變卦,不來了?
他故意不回複。他就是要讓她嚐嚐思念一個人的滋味。哪怕隻有一刻鍾,也是對她伶牙俐齒地罵他的懲罰。
果然,當他按響王靚家的門鈴,隨著第一聲的“叮當”,她的腿激動得發軟。王靚聽著娃娃跑去開門,聽著他一邊說話一邊走了進來,她終於按捺不住,拿著鍋鏟,滿身油煙地從廚房衝到客廳,一下子躍到他的身上,手腳並用懸空抱著他,死不下來。
像眼前是一塊做夢也得不到的大寶石,突然得到了,但倏的不見了,現在又失而複得。
對王靚,這樣的衝破是最高境界了。
方原也緊緊地抱著她,此情此景有點像當年在所羅門群島被火燒房子的華人,回國後劫後餘生見到妻子一般。他們旁若無人地親吻,把旁邊的娃娃看傻了,她大聲喊:“媽媽,燒焦啦,燒焦啦……”
王靚這才想起鍋裏的紅燒魚。她迅速滑下來,嘎嘎笑著去廚房救魚。
方原也跟進去,不顧王靚手忙腳亂,從後麵攔腰抱著她,把頭埋進她的腦袋和肩膀間,深深地聞著她的味道,什麼也不做,什麼也不說。
就這麼靜靜地抱著,讓時間停頓下來。
這麼多年,尋尋覓覓,一顆懸空的心,終於落在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天平上。好像她一直就在天平的另一端,等著他,他一下來,她就從低處升了上來,他不多不少,她不沉不翹。
在現在的方原眼裏,王靚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女孩。她不顧一切掙錢的性情和她天生的麥色皮膚一樣,不管別人怎麼看,不管之前自己怎麼想,現在卻是無人可比的可愛與健康。
愛情也許是沒有法則的,它甚至會偏離正常的審美,比如查爾斯愛卡米拉,就是這個道理。
何況王靚才沒有卡米拉那樣醜呢,她雖說不是讓人一眼驚豔的女孩,但越看越好看。她的眼睛不大,但看著看著,就會看出一種迷離;她的額頭有點前傾,但看著看著,就會看出一種聰穎;她的顴骨偏高,但看著看著,就會有一種骨感的東方之美……
如果要方原給出一個愛上王靚的理由,那把這些分開來,都不能入流。這個理由,恐怕是方原自己也搞不清的,就那麼糊裏糊塗,嘲弄著,揶揄著,討價還價著,磕磕絆絆著,經過一年來的細水長流,就在下遊,衝積出這樣一片綠洲。如果硬要列出一個理由,那就是王靚的樣子,王靚的樸素,王靚的精明,王靚的懂事,王靚偶爾的不可理喻,王靚的吝嗇,王靚的灑潑……這些加起來的全部全部,就形成為了這個理由。
也許更多男人喜歡女孩浪漫,喜歡女孩小鳥依人,喜歡女孩性感,於是造成很多女孩有意無意地把這些東西寫在臉上。而王靚不是沒有,她隻是隱藏在骨子裏。日積月累,方原慢慢地感受到了。他就是喜歡她這種不是拿出來擺的,而是可以過細碎日子的女孩。
那麼多年的心靈漂泊,方原突然覺得自己累壞了,就是想有這麼一個人,陪他一起過看得見,摸得著的日子。也許飾演出租父親的角色太累,令他渴望成為一個真正的爸爸,真正的老公,有空和妻女一起跑到市場,買活魚,買新鮮豬肉,買滴著水的疏菜,然後鑽進廚房,滿頭大汗地在鍋碗瓢盆間,幻想自己是個樂團指揮,狂撒油鹽醬醋,在美妙的生活原音裏,烹出一道道佳肴。
This is life。這是陶軍模仿一出名片的對白,老掛嘴邊的一句話。方原忍不住在心裏背誦了一遍——這就是生活。它不可能永遠風花雪月,永遠卡拉OK,永遠卿卿我我。在風霜雨雪,天災人禍,生老病死的時候,總是需要有一個人牽著手,和你一起往前走。
而王靚就是這個人。他終於明白,他終於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