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按下接聽鍵,電話那頭馬上傳來了一個興奮的女高音:“安,快點過來,我們唱歌去!”是櫻夏,她強大的聲波功差點把安手裏的手機都震飛了。
“知道啦!”安衝著電話嚷嚷了一下,問了地址以後就直接將電話掛掉了。等她再次麵向埃蒙時,她的臉上已經換上了一臉討好的笑容,“反正已經出來了,那就一起去唱歌吧。嗬嗬,你看我剛才都被櫻夏威脅了呢。”
“不去!”埃蒙瞥了她一眼,立馬轉過頭去。
“那你做好睡馬路的打算了?”安笑得賊兮兮的。
埃蒙看著她,歎了一口氣,一副“算你狠”的表情,而安則用手指比出了一個象征勝利的“V”字。
KTV包廂裏,埃蒙無語地看著安。他總算明白了為什麼人們常說女人善變了。
剛剛她明明說是被櫻夏威脅才過來的,現在她卻HIGH得比誰都起勁,整個人陷入了一種忘我的境界。
按理說,安是學鋼琴的,樂感應該會很好,但是聽聽她們現在的歌聲就知道,這個理論是不一定能成立的。瞧瞧,安和櫻夏正一起唱著跑音跑調跑感情的歌,而且兩個人都是一副陶醉的樣子。若真則是捂著耳朵,盡量不讓噪音荼毒自己。一曲唱畢,自我感覺良好的兩個人又劈裏啪啦地瘋狂點歌,而坐在一旁的三個人卻是愁眉苦臉,不堪折磨。
“怎麼樣,唱得不錯吧?”安一臉興奮地看著他們。
三個人點頭如搗蒜,隻希望他們的答案能換來片刻的安靜。
“那我呢?那我呢?”櫻夏不甘落後地問。
“一樣一樣,都很好!”
“好!既然這樣,我們就再給大家帶來一首《HERO》!”
在大家臉色皆變,並準備朝洗手間奔去狂吐時,噪音二人組總算宣布今天的演唱會到此為止。可憐的三個人隻差沒去燒香拜佛,感謝大慈大悲的觀世音菩薩保佑,能讓他們活著走出這個房間了。
“埃蒙,我唱得很不錯吧?”
“嗯……嗯!”善意的謊言不是罪過。
“你說我能不能去酒吧唱歌?說不定我可以從那裏掙到不少的錢哦。”
“你難道沒聽出來那是我善意的謊言嗎?”
“你嫉妒我!你肯定是在嫉妒我唱歌唱得好。”
“是,我是在嫉妒你,因為別人很難學會你那種跑音跑調跑感情的唱法!”
安抬起腿,直直地朝埃蒙踹去,然後一個清晰的球鞋印就華麗地出現在了埃蒙寶藍色的校服褲上。
“喂,我說真話難道也有錯嗎?”埃蒙無奈地攤攤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