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作為一個故事,這樣顯得完整,顯得好看,而且讓讀時尚雜誌的人可以帶著一點微笑入睡,應該比讓人家失眠要符合我們的職業道德吧?
我自己,不會在睡前看這些雜誌,我經常在洗手間裏看這些雜誌。如果看到那些狗屁不通、不知所雲的文章,我總是馬上把它丟到旁邊,因為如果繼續看下去,便意就會消失了。除了頸椎炎、腰肌勞損、鼠標手,看壞文章就便秘,這也算是職業病吧?
《天使》雜誌是一本女性雜誌,他們的編輯打電話來,說有個聚會要我去參加。聚會?我沒有興趣,但是出去透透氣也好,我要定期見見活人。我化了妝,穿上黑色緊身的連衣裙,在首飾筐裏隨手拿了七八條各種項鏈往脖子上一套,其中有一條木珠子中間係著蝴蝶結的實在太大了,我就把它拿下來掛在了腰上。這樣就算盛裝出場了。
聚會上遇到一個男人,他長得不賴,穿著也與眾不同,他一看見我眼睛就一亮,然後他給我端飲料,給我拉椅子,我說話的時候他總是笑著,非常專心地聽。雜誌社的編輯介紹說,他剛從國外回來,在大集團有個好位置,也喜歡寫作。他問我,除了寫作還有什麼愛好?我說沒有了。他不相信,還追問,我突然笑了起來,對著這個剛剛認識的男人,我湊近了,低聲說:“我寫情書。”他愣了一下,然後馬上也笑了,他說:“比起你的小說來,我更想讀到你的情書啊。”我說:“那可不能隨便看,當真了就麻煩了。”他的反應很快,馬上
說:“是你的麻煩還是我的麻煩?像你這樣的女人,我還怕你不肯麻煩我呢。”
我再次對他燦然一笑。我在心裏說:是,你說對了,我不肯麻煩你。麻煩任何人,到頭來都是麻煩自己。我不怕別的,我怕麻煩。
告別的時候,那個我連名字都記不住的男人,對我說:你考慮一下,可以把我當成假想敵,給我寫情書。我隻當好作品來欣賞,保證不當真。
咦?這倒像個好小說的開頭。題目就叫《情書》。回到家,我馬上開始寫了個開頭——
按照約定,我給你寫情書,或者說,我按照我心所願寫情書,寫給某個也許存在的人,但是我把這些情書給你看。而你,不論我在這些信裏說什麼,都不可以當真,不可以動心。
直到我靈感枯竭再也寫不下去。在這中間,如果你覺得要相信我的話了,隨時可以喊停。遊戲就結束。
你真的絕對不會動心?我覺得你還是低看了我,我當年可是個情書高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