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說我應該很了解他的,我們幾乎天天會見麵。雖然他每天都要加班,所以下班總在十點以後,有時候會到淩晨兩三點。但不管多晚,他都會回家——家,他是這麼說的。這裏是我們兩個租的房子,每個月一千八百塊房租是他付的,而我就自覺地付了所有的煤氣、水、電、電話賬單,還有夥食的錢。我覺得很合理,本來他也很少在家裏吃飯,不像我天天在家裏吃。
他回來時我經常在電腦前忙,那是我最容易出靈感的時段,所以我很少敢停下來管他。通常我麵無表情地看他一眼,就算打過招呼了,然後轉過頭來繼續對著電腦。一開始,他會過來從後麵探過來吻我一下,後來改成拍拍我的頭。然後他就自己喝清水或者啤酒,看電視,然後洗澡,上床前用手機設定明天早上的定時鬧。
有時候我到半夜也收工了,就匆匆洗漱了,也爬到床上去。每個月有一兩次,他會探進我的睡衣,揉搓一番,如果我有情緒我們會順勢做愛。但是這個規律最近兩年好像也不靈了,他越來越累,我越來越沒情緒,我們像一對七老八十的夫妻一樣,自然地刪掉了性愛這一項。在我們這個年齡,能這樣平靜地進入這種據說是男女關係最高境界的狀態,你肯定也看出問題來了。那就是,我們缺乏溫度。不是冷卻了,而是一開始,就沒有。不過這樣挺好,至少我比較安心。
戀愛,我是知道怎麼回事的。青澀的時候,戀愛是走著走著,突然咕咚一聲掉進了一個大坑,好不容易掉到底了,卻怎麼都爬不出去。你甚至沒有機會看清那讓你掉下去的是個什麼人,不,是不知道那是個人,還是一隻如假包換、永遠變不成王子的青蛙。後來,戀愛是你好好地走著,突然一張大網從天而降,把你劈頭蓋腦地整個裹進去,而且它是透明的,別人看你好好的,沒有人知道你在網裏掙紮得多麼辛苦,等到掙脫出來,整個人已經生生被蛻了一層皮,要疼上很久很久,你還不可以哭,否則隻會成為全世界的笑柄。再後來,我漸漸變得明哲保身,知道愛情不是人生唯一的意義,知道在愛情裏那讓你笑的,遲早會讓你哭,而且當初笑得越甜,後來的眼淚越苦。
我的心裏有一條標語:警惕男人!它仿佛是純銀鑄就的標語牌,隔一段時間就會黯淡下去,每當這個時候,我就翻出意念的砂皮,沾上以前的血淚,把它擦亮。這樣,總算沒有男人再傷害到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