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他這樣說那套房子,不由得也生氣了,“那隨你的便。你從來都沒有想到要買一套房子來一起住,我買了,也邀請過你了,至少我比你好!”
“是,你比我好,好了不止一點點,你多強啊,什麼都比我強,強得根本不需要男人。這種事都做得出來,還一臉無辜,誰和你過一輩子,肯定折壽!”他甩門出去了。
我呆了一會兒。不知道眼前發生了什麼。隱隱的好像我是有點對不起他,雖然我不知道自己需要不需要他,但是整個買房子的過程中,我確實沒有想到過他,也就是說,可能我把一個事實對彼此挑明了。再不在乎的男人都會覺得受了輕視,都會不舒服的吧。我給自己倒了一杯冰牛奶,今天我還沒有喝過牛奶,女人不好好喝牛奶,老了要得骨質疏鬆症的。
喝著牛奶,我想,薄荷自己難道沒有問題嗎?他就這樣和我住著,從來不談到將來,即使不考慮結婚,我們難道就一直這樣住在租來的房子裏?明明是故鄉,也弄成了漂泊異鄉的感覺。而如果他對我最後沒有敲下那個“確定”鍵,我們遲早會散夥,當然我無所謂,他也會娶別人,我們兩個老大不小的人就麵臨各自找房子的局麵。我不過是先走一步,我是自顧自,可是我不相信真到了他有了打算的時候他會為我想。況且,又沒有動用他的一分錢。他有什麼道理這樣氣呼呼的呢?或者說,有什麼必要這樣呢?
是啊。我們不過是莫名其妙湊在一起的一對男女,大家都有病,當初不動心,現在也沒有必要動氣。沒必要。他傻,我不跟著傻。這樣想著,我覺得輕鬆起來,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喉嚨口像被堵了一塊又濕又酸的東西,有一種要流眼淚的衝動。已經有那麼多東西,讓人生在世有味道的東西,都和我沒關係了嗎?
慢著,你以為你是誰?任何動物都要覓食和築窩,而我活了三十幾年,才喂飽了自己的肚子,連一套棲身的房子都還沒搞定,我有什麼資格傷感?呸呸!我在心裏對自己吐了兩口唾沫,坐到了電腦前,看著打開的小說界麵,找不到感覺,就打開另一個界麵,開始為時尚雜誌寫最新時裝的圖片文字,這種文字的要點是,文字一定要飄忽而華美,似是而非,像冰激淩那樣:適度甜膩,可以摻雜其他味道,但都要保證入口即化,然後什麼都不留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