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淵閣、商課提舉司、大理寺、兵馬司、科學院等等這些機構,大都直屬於陳興顯。
官員的任免權、賦稅,這是陳興顯必須牢牢掌握的部門。
而大理寺由於一直有監察百官的任務,因此也直屬於陳興顯。
總理衙門更多的職責,是增加人口和發展經濟。
但發展經濟離不開治安的穩定,在大理寺和兵馬司都不直屬於總理衙門的情況下。
地方的發展和治安,不能並軌而行。
所以陳興顯決定部分擴大總理衙門的權力...
大明朝有官,大明朝也有吏。
官吏是分屬的兩個階層,官員是通過科舉被朝廷選拔出來的。
吏則是官員到任地方之後,臨時雇用的。
這樣就極容易滋生腐敗。
官員的年俸由朝廷發放,可吏的年俸,則是由官員想法在當地解決。
這官員若想出政績,就得依靠大量的吏,可不就得想方設法的斂財。
否則連手下小弟們的薪水都發不起...
而中華則是采用官員一體選拔製度。
任何人入仕,都要經過文淵閣的考核。
從最基層的官員幹起,逐級提升。
陳興顯將文官劃分了十八個等級,這比軍隊的軍銜還要多。
就是怕一些庸才,為禍地方。
陳興顯抵達北州後,就發現這裏的民風彪悍。
一群衝著金子不要命來的人,可不身上都有著一股桀驁不馴的氣息。
錢思遠在彈劾地方的時候,就時常感覺到縮手縮腳。
他無權幹涉大理寺和兵馬司的事務。
有時候想狠抓當地治安,還要和這兩個衙門的官員協商,極為降低辦事效率。
而且錢思遠在剛抵達北州的時候,由於官員數量不足。
他曾經讓村中百姓自行推舉村長兩名,和一名他派去的官員,形成一個村委。
凡涉及村裏的大小事宜,三人有兩人同意即可上報到鎮裏。
鎮裏負責管事的文官,也都是由下麵村裏選舉,所有的成年百姓都有投票的權利。
這是初級選舉製度,這樣也可以讓那些官聲和能力不那麼好的官員,無法得到提升,甚至還無法連任。
文官和武官一樣,都是三年一任。
陳興顯覺得這個方法可行,但決定隻在村鎮兩級實行,並準備向全國推廣。
而縣以上官員的考核任免權利,還是要歸屬於文淵閣。
綜上所述,陳興顯準備將各大衙門的職責進行重新劃分。
首先大理寺一分為二,之後大理寺將隻負責監察百官。
刑獄權利則單獨劃分出來,成立刑獄司。
陳興顯直轄文淵閣、大理寺、科學院。
同時刑獄司、兵馬司、商課提舉司、天工提舉司、市舶提舉司等部門,將采取雙軌製。
即各司主官仍然由陳興顯統一任命,並指導工作。
但這些部門也將歸屬總理衙門的管轄,同樣各級省、府、縣的最高官員,也可以節製這些部門派駐當地的下屬機構。
一句話,怎麼建設、怎麼培養由皇帝負責,怎麼用由當地的民政官員負責。
這就是雙軌製。
同時總理衙門將增加一名總理大臣,也就是臧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