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榆回憶當年,就像是發生在昨天的事。那晚在Y國劫獄,其實是為了救一個朋友,而林森隻是他順手撿的。就好比他看見一隻流浪狗可憐,便把它領回去了。
那時的林森非常瘦弱,卻像一隻餓蔫了的狼崽子,隻要給他一口飽飯吃,他的殺傷力便大增。
第一天,他吃飽飯後便在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情況下,把秦榆的兩個首席保鏢給撩翻在地。
這讓秦榆大吃一驚,更讓一眾保鏢不服氣得很,紛紛要求與林森再比試。
林森當時很傲然,提出贏一個人,便要多少東西。秦榆一力應承。
瘦弱得仿佛被人一隻手就可以捏死的林森,竟然生生拿下了秦榆二十名精銳保鏢。並且,他的姿勢和動作,完全是山野打法,那就是一種天份,天生敏捷善戰。
他要的東西,是二十餐飽飯,要求三菜一湯,兩葷一素一個湯。
秦榆當時哈哈大笑,覺得有意思極了。
兩個人年紀相當,又都是好鬥的年紀。
秦榆看著林森,便挑釁道:“我倆來一盤,你輸了,給我終身免費當貼身保鏢;我贏了,從此是你的二少爺。”
林森沒聽清楚就答應了,也許是自傲自大,沒把別人放在眼裏。尤其是連贏了二十場,自信心爆棚,覺得自己絕不可能輸。
卻沒想到,他那一場輸得實在太慘了。鬥智鬥不過人家,鬥勇鬥不贏人家,他心服口服,從此秦榆是他的二少爺,他給二少爺當了終身免費貼身保鏢。
林森回想起來,秦二少爺不知道他入獄的原因,也是再正常不過了。
他以前跟二少爺聊天,總是戰戰兢兢,因為他是二少爺永遠的保鏢,他的自由他的命,全是二少爺給的。
卻是在此時,仿佛真是經曆一世,到了老年,要將自己心底那點秘密不吐不快。
他說:“我殺了一個法醫。”
秦榆抬眸:“哦?所以是永無出頭之日的死囚。隻是因為那個國家沒有死刑,所以才留得下一條命來。”
林森點頭:“是,我那年二十歲。但我為了殺那個人,整整苦練了七年。”
他十三歲時,他姐姐十八歲。十八歲的姐姐美貌如花,卻被有錢家的少爺欺負了。並且,不止一個有錢少爺,是四個。
姐姐痛不欲生,尋了短見。法醫官檢查後得出的結論是******破裂,並且體內采樣後,與四個被告的****相符。
本來,這個案子基本定性。
但是上庭後,法醫官卻更改了口供。不止如此,還更改了采樣數據,顯示與四個有錢被告完全不相幹。
林森姐姐的案子,就這麼落下帷幕。這個可憐的姑娘,不止死得冤枉,還背上了不潔的罪名。在之後的很長一段日子裏,那個小鎮都盛傳林森的姐姐林雅是個妓女。
為此,老父親上吊自殺,母親鬱鬱寡歡,沒兩年也死了。這個世界,便留了林森一個人。
他在二十歲那年,宰了法醫官,用自己的方式報了仇。便是因為這個原因,他被警察抓獲。那時候,他正計劃宰了那四個仇人。
鰩汐讀者群98857023,歡迎你的加入,敲門請用文中任意人物名。